索 引 号 H029/2025-59548 成文日期 2025-03-07
发布机构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主题分类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食品药品监管

2025年2月萧山区食品安全监督抽样检测情况通报

发布日期:2025-03-07 10:35 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区知识产权局、区市场监管行政执法队)
分享:

2025年2月食品安全监管主要职能部门从生产、流通、餐饮等环节共抽取样品89批次进行定量检测,其中为保障开学期间广大师生的食品安全,2月份在全区范围内进行了校园专项监督抽检。2月份具体抽样检测情况如下:

一、样品分类及合格率情况

全区各职能部门抽检样品共8个类别89批次,合格83批次,不合格6批次,总合格率93.26%。样品分类及合格率详见下表:

样品类别

抽检批次

不合格批次

合格率

食用农产品-畜禽肉及副产品

8

0

100.00%

食用农产品-蔬菜

2

0

100.00%

食用农产品-水果类

15

3

80.00%

食用农产品-鲜蛋

15

0

100.00%

食用农产品-豆类

1

0

100.00%

蔬菜制品

2

0

100.00%

调味品

5

2

60.00%

粮食加工品

8

0

100.00%

糖果制品

15

0

100.00%

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

15

1

93.33%

豆制品

1

0

100.00%

淀粉及淀粉制品

2

0

100.00%

合计

89

6

93.26%

二、检测检验机构

海检检测(浙江)有限公司、浙江省检验检疫科学技术研究院、浙江方圆检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浙江华才检测技术有限公司、绿城农科检测技术有限公司、杭州市萧山区质量计量监测中心等。

三、分析及评价

2025年2月抽样的蔬菜制品、粮食加工品、糖果制品、豆制品、淀粉及淀粉制品等共5大类食品经检验全部合格,总体情况良好。本次抽检部分类别因样本量过少,故该类别本次合格率无统计学上意义,不能代表市场上产品的平均水平。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我局已依法予以查处。

四、不合格指标情况

1、食用农产品水果类中的龙眼(桂圆)检出3批次二氧化硫残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2、调味品类中的白芷检出2批次二氧化硫残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3、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类中的酒鬼花生检出1批次过氧化值(以脂肪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五、关于部分不合格项目的说明

1、二氧化硫(sulfur dioxide)是食品加工中常用的漂白剂和防腐剂,对食品的褐变有抑制作用,对细菌、真菌、酵母菌也有抑制作用。少量二氧化硫进入人体不会对身体带来健康危害,但若过量食用会引起如恶心、呕吐等胃肠道反应。二氧化硫不符合标准的原因可能是使用时不计量或计量不准确所造成。

2、过氧化值(Peroxid value,POV)为油脂中不饱和脂肪酸被氧化形成的过氧化物的含量,是油脂酸败的早期指标。过氧化值一般不会对人体的健康产生损害,但过多食用,严重时会导致肠胃不适、腹泻等症状。一般情况下,如果食品氧化变质,消费者在食用过程中能辨别出哈喇等异味,需避免食用。

附件:2025年2月萧山食品信息明细表.xlsx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