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H003/2025-60043 | 成文日期 | 2025-03-31 |
发布机构 | 区经济和信息化局 | 主题分类 | 宏观经济 |
文号 | 有效性 |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经济技术开发区、临空经济示范区、湘湖国家旅游度假区,钱江世纪城,红山农场,相关企业:
根据《关于打造“2+3+X”先进制造业集群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萧经信发〔2023〕39号),对行业“N+X”数字化改造扩面项目,按核定设备投资额的20%,核定软件投入的25%予以补助,单个项目最高不超过100万元。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范围
项目列入《关于公布2024年萧山区行业“N+X”数字化改造扩面项目入库名单的通知》(萧经信发〔2024〕39号)和关于公布2024年萧山区行业“N+X”数字化改造扩面项目(第二批)入库名单的通知(萧经信发〔2024〕43号)。
二、资助范围
1.项目投入包含生产设备、数据采集设备、外购技术和相关软件(生产设备投入不高于项目全部投入的90%)。
2.设备投资额须是在“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在建工程”三个科目中入账的内容,在其他科目中入账的设备投资额不予计入。软件投资额及软件技术服务费用(软件开发及业务流程梳理)按照会计相关制度入账。
3.对于尚未支付的投入金额,单套设备的尾款和质保金(有合同约定且在质保期内),按照合同约定计入投入额,尾款和质保金合计最多不超过该项设备投入额的10%;合同未明确约定尾款和质保金的,未支付部分不计入投入额。
4.项目资助周期为2023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三、申报要求
请各项目业主及时做好项目的财务决算和有关凭证的入帐工作,根据通知要求编制完成《萧山区行业“N+X”数字化改造扩面项目资助申报书》(见附件)。书面材料装订成册一式一份,经属地主管部门初审和盖章后,于2025年4月22日前报送至区经信局工业投资科(科创中心C座1313办公室)。电子材料(word版和pdf版、财务清单excel版、汇总表word版)发送至邮箱821139918@qq.com。项目评审时间另行通知。
申报企业可在“萧山工信”微信公众号或萧山区政府门户网站(www.xiaoshan.gov.cn)下载通知文件和附件。
联系方式:89616138 89616140(区经信局)
82753986 (区财政局)
附件:1.萧山区行业“N+X”数字化改造扩面项目资助申报书
2.项目投资核定参考标准
关于组织申报萧山区2024年行业“N X”数字化改造扩面项目资助资金的通知.docx
杭州市萧山区经济和信息化局 杭州市萧山区财政局
2025年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