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H029/2025-59373 成文日期 2025-03-03
发布机构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主题分类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质量监督

2024年度省、市、区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结果通报

发布日期:2025-03-03 15:16 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区知识产权局、区市场监管行政执法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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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萧山区产品质量监管工作认真贯彻市场监管总局、省局、市局决策部署,以坚守产品质量安全为主线,不断强化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工作,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现将萧山区产品(食品药品除外,下同)在2024年全年省、市、区级产品质量监督抽查中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监督抽查基本情况

(一)生产领域

1、基本情况

2024年全年,省市区共计抽查我区112种363批次产品,不合格18批次,批次不合格率为4.96%,同比(4.04%)上升0.92%。其中:省级监督抽查60种118批次产品,不合格3批次,批次不合格率2.54%,同比(4.76%)下降2.22%;市级监督抽查63种159批次产品,不合格10批次,批次不合格率6.29%,同比(3.11%)上升3.18%;区级监督抽查32种86批次产品,不合格5批次,批次不合格率5.81%,同比(5.48%)上升0.33%

2、具体情况

2024年全年省市区共抽查我区生产领域112种产品,批次不合格率为4.96%,从抽查产品质量状况看,电线电缆、摩擦材料、食品相关产品、玩具、中空玻璃、校服等100种产品批次不合格率为0%,占抽查产品种类总数的89.29%,质量稳定;批次不合格率在50%以下的有商用电动食品加工设备、儿童及婴幼儿服装、羽绒制品、针织服装等5种产品,占抽查产品种类总数的4.46%;批次不合格率在50%及以上的有交流充电桩、千斤顶、卫生纸等7种产品,占抽查产品种类总数的6.25%,质量问题较多。

(二)流通领域

2024年全年,省市区共计抽查我区流通领域(包括线上抽样)180种1015批次产品,不合格128批次,批次不合格率为12.61%,同比(9.65%)上升2.96%。从抽查产品质量状况看,车用汽柴油、安全帽、电动自行车动力电池、电线电缆、农用地膜、瓶装液化石油气调压器等130种产品共887批次不合格率为0%,占抽查产品种类总数的72.22%,质量稳定;批次不合格率在50%以下的有簿册、床上用品、儿童及婴幼儿服装、非医用口罩、家用燃气灶、晴雨伞等34种产品共102批次,占抽查产品种类总数的18.89%;批次不合格率在50%及以上的有衬衫、电动自行车头盔、灭火毯、砂轮等16种产品26批次,占抽查产品种类总数的8.89%,质量问题较多。

二、生产领域产品质量抽查结果分析

1、日用品类产品质量有待提升。2024年全年抽查生产领域18批次不合格产品中,日用品(晴雨伞、卫生纸、蚊帐)为5批次,占比为27.78%。不合格产品为晴雨伞、卫生纸、蚊帐,不合格批次分别为2批次、2批次、1批次,不合格项目为晴雨伞的伞面防紫外线,该项目不合格说明产品达不到防紫外线效果。产生原因在于企业生产过程中涂层处理不当或工艺控制不严格,如伞面涂层不均匀或厚度不够。卫生纸的不合格项目为细菌菌落总数、D65亮度。细菌菌落总数项目是卫生纸一个很重要的卫生指标,卫生纸不卫生属于严重不合格,人们长期使用不卫生的卫生纸势必会对人体健康造成一定的危害。D65亮度过高的卫生纸在光照下反射光较强,人眼长时间注视易引起眼部不适,尤其是对未成年的学生和儿童,有可能会影响视力健康。蚊帐的不合格项目为网眼密度,网眼密度不合格会导致蚊帐无法有效阻挡蚊虫,影响使用效果,网眼过小会影响空气流通,导致透气性差,使用体验不佳。

2、食品相关产品质量稳定。2024年全年共抽查了我区食品相关产品14种69批次,产品涉及商用电热(动)加工设备、食品接触用塑料容器、(非)复合膜袋、可重复使用的塑料餐饮具、食品用洗涤剂、食品接触用纸包装(纸容器)、塑料一次性餐饮具等,未发现不合格批次,批次不合格率为0,与去年持平,质量较为稳定。

3、羽绒制品、油漆涂料等特色产业产品质量不均衡。2024年全年共抽查我区12家企业生产的16批次羽绒制品(包括9批次羽绒服、7批次羽绒被),其中5批次羽绒制品(3批次羽绒服、2批次羽绒被)不合格,批次不合格率为31.25%,与去年同期相比(15.79%)有所上升,质量状况略有下降。羽绒制品中存在的填充物品质、充绒量允许偏差、钻绒值等不合格项目的主要原因:一是企业对原料质量控制不严格或为了降低成本,采用了不符合标准要求的劣质羽绒等原料;二是生产企业没有做好产品信息标注方面的管理;三是企业对标准要求不熟悉,没有按产品明示标准要求控制原料和产品的质量。另一项特色产业产品油漆涂料产品质量则较为稳定。2024年全年共抽查我区15家企业生产的23批次油漆涂料产品,未发现不合格产品,与去年持平。

4、防爆电气、交流充电桩等产品出现不合格。2024年生产企业抽查不合格的产品还包括防爆电气、交流充电桩、千斤顶,不合格项目具体为防爆电气(三相异步电动机)的隔爆接合面、内部点燃的不传爆试验。导致隔爆接合面不合格的主要原因有:1、产品研发设计人员未了解隔爆接合面设计的要求及设计要点。隔爆接合面设计是隔爆型产品设计最重要的元素,应根据产品类别、腔体结构和容积等设计合适的接合面,并确保接合面参数满足标准要求;2、接合面加工的精加工设备缺失或加工工艺不能保证接合面的几何参数;3、生产过程中缺乏必要的质量检验环节,或质检人员未掌握过程检验和出厂检验的关键要求,导致产品不合格未能发现。当隔爆接合面不符合要求时,隔爆外壳内部的爆炸就有可能传播到隔爆外壳外部的爆炸性气体环境中,导致防爆型式失效。导致内部点燃的不传爆试验不合格的主要原因有:防爆电机端盖与机座之间、端盖与转轴之间的接合面间隙设计值过大,或者由于加工精度不足或加工工艺不稳定导致间隙过大,从而通过接合面间隙发生传爆。内部点燃不传爆试验不合格就说明防爆产品整体隔爆性能失效。交流充电桩的不合格项目为标识和说明、电动汽车充电模式使用条件、充电模式2、模式3和模式4提供的功能;千斤顶的不合格项目为尺寸检查、手柄操作力测定、连续工作性能,其中尺寸检查项目不合格则千斤顶起不到基本的起重作用,无法正常使用。

三、后处理要求

1.加强对重点产品的综合治理。针对监督抽查反映出来的质量比较差的产品,各单位要结合实际分析问题原因,切实采取有力措施开展整治。要加强对产品标准的宣贯力度,督促企业按照标准规范生产,督促经销商做好进货验收制度;要加强监管力度,促进企业完善标准、计量和质量管理等管理体系,提升产品质量;要加强产品质量风险防范和预警,防止出现区域性、行业性产品质量问题出现。

2.加强对不合格产品生产企业的监管力度。要督促不合格产品生产企业针对存在的质量问题,认真分析原因,提出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按期落实整改;加强对产品标准的宣贯力度,督促企业按标准规范生产。

3.有效落实生产销售企业主体责任。根据《工业产品生产单位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国家市场监管总局第75号令)、《工业产品销售单位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国家市场监管总局第76号令),相关生产、销售单位应按规定建立健全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制度,依法配备与单位规模、产品类别、风险等级相适应的质量安全总监、质量安全员并对其开展培训、考核工作,全面落实工业产品质量安全责任制。

4.要加强对不合格产品生产销售企业的质量监管工作。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质量强国建设纲要》指出:到 2025 年,质量整体水平进一步全面提高。要加强对产品质量监管,开展产品质量提升,帮助企业增强质量意识,采取有效措施,做好整改工作。

附件:

1.附件1:2024年萧山区生产领域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合格产品及其企业汇总表.xlsx

2.附件2:2024年萧山区生产领域产品质量监督抽查不合格产品及其企业汇总表.xlsx

3. 附件3:2024年萧山区生产领域产品质量监督抽查不合格产品情况汇总表.xlsx

杭州市萧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03月0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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