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H001/2025-59924 成文日期 2025-03-27
发布机构 区政府办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政务公开

一次性扩岗补助政策解读

发布日期:2025-03-27 10:33 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区人力社保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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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次性扩岗补助

1、什么是一次性扩岗补助?

企业招用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离校两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16-24岁登记失业青年,签订劳动合同,并按规定为其足额缴纳3个月以上的失业、工伤、职工养老保险费的,可以申领一次性扩岗补助。

2、适用人员范围及条件是什么?

招用时间

01、企业招用2024年适用人员时间应在2024年1月1 日至2024年12月31日之间,招用2025年适用人员时间应在2025年1月1 日至2025年12月31日之间。高校毕业生

02、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接受普通高等学历教育取得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含港澳台)毕业生,包括研究生和全日制本科、全日制专科(高职)毕业生,不包括函授、成人教育、技师学院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等毕业生。离校两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

03、企业招用2024年适用人员,毕业证书上的毕业时间应为2022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的高校毕业生;企业招用2025年适用人员,毕业证书上的毕业时间为2023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的高校毕业生。16-24岁登记失业青年

04

企业招用2024年适用人员时间,16-24岁登记失业青年是指2000年1月1日以后出生,企业招用当月处于登记失业状态的青年。企业招用2025年适用人员时间,16-24岁登记失业青年是指2001年1月1日以后出生,企业招用当月处于登记失业状态的青年。

3、哪些企业可以申请?

享受一次性扩岗补助政策的单位性质是企业。

劳务派遣企业招用自有员工(含依法开展承揽、外包业务招用的劳动者)、派遣到企业的员工,符合上述条件的,可以享受一次性扩岗补助。

4、补助标准

按每招用1人1500元的标准发放一次性扩岗补助。

特别提醒:同一人员身份信息只能享受1次一次性扩岗补助,不得跨企业、跨年度、跨地区、跨资金渠道重复享受。

5、申报方式

01、企业自主申请

符合条件的企业可通过“浙里办”APP、浙江政务服务网搜索“一次性扩岗补助”进行申领,或通过参保地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窗口提出申请。

申请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1.《一次性扩岗补助申请表》(详见附件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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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单位证照、被招用的高校毕业生毕业证书或学信网截屏(可数据共享的无需提供)。【劳务派遣企业】按年度顺序向参保地经办机构提出一次性扩岗补助申请时,需另提交《拟拨付用工企业明细表》(详见附件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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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无感智办

经办机构通过后台数据筛选初步符合条件的企业,向企业发送信息,经企业确认后进行审核、发放。企业收到推送短信后,请根据短信中提示的路径,通过“浙里办”APP确认申领信息。

【劳务派遣企业】仅适用“自主申请”经办模式,需主动向参保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享受一次性扩岗补助资金。

6、公示并发放

审核通过后,将在“杭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对外公示单位名单,公示时间为 5 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将在公示结束后按规定将补助资金发放至单位账户。

公示查询路径:

杭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http://hrss.hangzhou.gov.cn/)—杭州就业创业服务大厅—公示公告—失业保险。

7、实施期限

一次性扩岗补助政策按年度执行,政策执行至2025年12月31日。

2024年度符合条件的企业提交申请截止日期为2025年4月30日。

2025年度符合条件的企业提交申请截止日期为2026年4月30日。

温馨提示:

具体享受条件、标准等请以《浙江省社会保险和就业服务中心关于印发技能提升补贴、稳岗返还和一次性扩岗补助经办工作指南的通知》(浙社就发〔2024〕24号)文件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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