萧市监罚听公字﹝2025﹞4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六十四条第三项及《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听证办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本局决定:于2025年3月25日9时30分在萧山区市场监管行政执法队3楼会议室(地址:萧山区宁税路708号)对当事人杭州升晖置业管理有限公司涉嫌虚假宣传案举行听证,听证主持人:张春锋。特此公告。
杭州市萧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3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