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以勒化学纤维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环境影响信息公开
一、建设单位情况
建设单位:浙江以勒化学纤维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萧山区益农镇民围村
联 系 人:马颂枚 联系电话:13588779688
二、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浙江以勒化学纤维有限公司建设项目
(2)项目建设地:萧山区益农镇民围村
(3)项目基本情况:现由于发展需要,原审批项目已停止生产,企业承诺今后也不再实施生产,企业进行转型,拟建于萧山区益农镇民围村,新增细纱机、织布机等生产设备,利用公司自己现有空闲的生产厂房,项目建成后,实施年产多纤维毛呢面料800万米、聚酯新合纤维面料200万米、多纤维毛感混纺纱线5000吨改建项目。
三、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主要环境敏感目标分布情况
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主要环境敏感目标分布一览表
环境要素 | 名称 | UTM坐标 | 方位 | 与厂界最近距离 | 与定型车间最近距离 | 保护内容 | 规模 | 保护级别 | |
X | Y | ||||||||
环境空气 | 民围村农户 | 267358 | 3340206 | 西 | 600m | 600m | 居民 | 约120户,约384人 | 二类空气功能区 |
民围村农户 | 268161 | 3340316 | 东 | 75m | 198m | 居民 | 约200户,约640人 | ||
民围村农户 | 267583 | 3339745 | 南 | 680m | 730m | 居民 | 约50户,约160人 | ||
民围村农户 | 267250 | 3341047 | 北 | 220m | 220m | 居民 | 约80户,约256人 | ||
久联村农户 | 266928 | 3340435 | 西 | 630m | 630m | 居民 | 约250户,约800人 | ||
三围村农户 | 268692 | 3341111 | 东北 | 1330m | 1410m | 居民 | 约80户,约256人 | ||
群围村农户 | 268112 | 3341062 | 东北 | 845m | 900m | 居民 | 约60户,约192人 | ||
地表水 | 利农河 | 267420 | 3340285 | 东 | 410m | 520m | 水体 | 河宽25~30m | Ⅳ类水环境功能区,维持现状 |
支河 | 267325 | 3340244 | 北 | 220m | 220m | 水体 | 河宽10~15m |
注:表中距离信息以 google earth 和现场测量为准。
四、主要环境影响预测情况
1、废水影响预测结论
本项目主要为生活污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96三级标准纳管排放,对周边水环境影响较小,对周围地表水环境影响较小。
2、废气影响预测结论
本项目建成后废气主要为毛絮粉尘、定型废气和纤棉尘。毛絮粉尘经布袋除尘处理+15mFQ-1#排放,定型废气经冷凝+高压静电除尘处理+15mFQ-2#排放,纤棉尘经蜂窝除尘机组处理+15mFQ-3#排放,经预测后对区域大气环境产生的影响相对较小。
3、声环境影响预测结论
本项目各噪声源经过降噪处理后,各个厂界噪声级均能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 类标准。
4、固废影响预测结论
固体废物主要为一般固废、危险废物和生活垃圾。其中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生活垃圾由环卫定期清运,一般废物由物资公司回收利用,对周边环境不会产生明显的影响。
五、拟采取的主要环境保护措施、环境风险防范措施以及预期效果
1、废水:本项目产生的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纳入污水管网。
2、废气:本项目毛絮粉尘经布袋除尘处理+15mFQ-1#排放,定型废气经冷凝+高压静电除尘处理+15mFQ-2#排放,纤棉尘经蜂窝除尘机组处理+15mFQ-3#排放。
3、噪声:选低噪声设备。高噪声设备的基底应加厚,铺置隔声垫,以防振动产生二次噪声污染;以达到降低室内噪声的目的,由于机械设备的振动和固体传声的作用,机械的振动将会对本项目内部产生一定的影响,夜间更加突出,因此,必须采取有效的减振措施。为确保周界噪声达标。
4、固体废物:按要求建一个规范的危险废物暂存间,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一般废物由物资公司回收利用,生活垃圾由环卫定期清运。
六、环境影响评价初步结论
项目符合所在地的环境功能区划,排放的废水、废气、固废和噪声等污染物均符合国家、省规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产生的污染物符合总量控制要求,项目实施后当地环境功能将维持现状。同时,项目对周围环境造成的影响符合环境功能区划的环境质量要求,项目的建设社会经济效益显著。建设单位应在项目建设中认真执行环保“三同时”,具体落实本环评中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文明施工,从环保角度看,本项目的建设是可行的。
七、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及其联系方式
评价单位:杭州金田工程设计咨询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杭州市萧山区绿都世贸广场写字楼 603 室
联系电话:0571-82661956
八、项目审批单位
项目审批部门:杭州市生态环境局萧山分局 联系电话:0571-83502160
九、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及起止时间
主要方式:10 个工作日内以电子邮件、电话和信函等方式向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及审批单位反映。
浙江以勒化学纤维有限公司
公告发布时间:2020年9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