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海滤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年产6000吨功能性产业用纺织品生产线技改项目环保公示

建设单位:杭州海滤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建设地址:杭州市萧山区瓜沥镇凤升村

发布日期:2025-03-17 11:14 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生态环境萧山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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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海滤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年产6000吨功能性产业用纺织品生产线技改项目环保公示

根据《环境保护公众参与办法》和《浙江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等规定,本项目在环境影响评价期间必须进行公示工作,使更广泛的社会团体及群众了解、参与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现将有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建设单位概况

杭州海滤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于20148月,位于杭州市萧山区瓜沥镇凤升村,租用杭州萧山吉祥装饰提花布厂的厂房实施生产,租用厂房的占地面积为4482.2m2。企业现拟在租用的生产厂房内实施年产6000吨功能性产业用纺织品生产线技改项目,项目拟购置国际领先水平的交叉铺网机,配套国产开清设备、梳理机、牵伸机、水刺机、卷绕机、分切机、烘干机等设备,采用多层在线复合技术生产功能性产业用纺织品。本项目实施后可形成年产6000吨功能性产业用纺织品的生产能力。项目已经在萧山区经信局备案,项目代码:2020-330109-17-03-142832

1 企业厂区所在位置图

二、项目周边主要敏感保护目标分布情况

项目周边主要敏感保护目标分布主要为:凤升村(行政村)、勇建村(行政村)、民丰河村(行政村)、沿塘村(行政村)、凤凰村(行政村)、孙家弄村(行政村)、山南富村(行政村)、东社村(行政村)、群谊村(行政村)、工农村(行政村)、八大村(行政村)、甘露亭村(行政村)、项漾村(行政村)、新河港河(河流)。

 

三、主要环境影响

1、废水:项目无生产废水产生,但会增加少量生活污水。近期,厂区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再进入杭州萧山吉祥装饰提花布厂配套的污水站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4一级标准后排入新河港河;远期,厂区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后进入萧山临江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

2、废气:项目产生的废气主要为开松混合粉尘、天然气燃烧烟气。开松混合粉尘收集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15m高空排放;天然气燃烧烟气经收集后通过不低于15m排气筒排放;

3、噪声:主要为生产设备运行产生的噪声;

4、固废:项目生产过程产生的分条卷取废料、收集的纤维粉尘、包装废料、纤维滤渣收集后外售给正规的废品回收单位回收利用;员工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四、拟采取的主要环境保护措施

  内容

类型

排放源

(编号)

污染物

名称

防治措施

预期治理效果

水污

染物

生活污水

COD

NH3-N

近期,厂区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再进入杭州萧山吉祥装饰提花布厂配套的污水站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4一级标准后排入新河港河;远期,厂区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后进入萧山临江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

近期生活污水排放符合《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4一级标准;远期符合《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

的三级标准

大气污染物

开松混合

颗粒物

收集后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15m高空排放

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

天然气燃烧烟气

颗粒物

经收集后通过不低于15m排气筒排放

符合《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方案》(环大气[2019]56号)中重点区域的排放限值

SO2

NOX

固体

废物

分条卷取

废料

收集后外售给正规的废品回收单位回收利用

实现零排放

开松混合

收集的纤维粉尘

原料拆包

包装废料

水循环系统

纤维滤渣

职工日常生活

生活垃圾

环卫部门清运

噪声

生产工艺

各类设备噪声

合理进行厂房内平面布置,高噪声设备集中安装在厂房中间;

在机器或振动体的基础与地面、墙壁联接处设隔振或减振装置,防止通过固体传播的噪声;

车间关闭门窗作业,车间内墙上铺设吸声材料。

厂界东侧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4类标准;其余三侧厂界噪声及敏感点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2类标准

 

五、环境影响评价初步结论

杭州海滤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年产6000吨功能性产业用纺织品生产线技改项目符合建设,符合国家、省规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符合国家、省规定的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符合清洁生产要求,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的要求,符合国家、省和地方产业政策的要求。项目污染物经相应措施治理后均能做到达标排放,从环保角度来看,该项目的建设是可行的。

六、公众查阅环评文件的方式和期限

公众可向环评单位、建设单位索取环评文件及其他需要补充的信息,环评文件索取的时间建议不迟于2020112日。

七、征求公众意见的对象、范围和主要事项

征求公众意见对象为项目评价范围内的居民等个人及企事业单位,对项目实施过程中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和建议等。

八、公众提出意见的期限

20201020日至2020112,共10个工作日。

九、公众意见反馈途径

公众对建设项目有反馈意见的,应当将书面意见、个人姓名、住址及联系方式等送交建设项目单位或环境影响报告编制单位,也可另外抄送负责项目审批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

十、项目建设单位、环评单位和审批部门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名称:杭州海滤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杭州市萧山区瓜沥镇凤升村          电话:15336539820

环评单位名称:杭州平云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杭州市萧山区市心北路江南明城42单元802 

电话:17326006206

项目审批单位名称:杭州市生态环境局萧山分局

单位地址:萧山区市心中路1069号(科技创新中心B楼)三楼,电话:0571-82899252

 

 

 

 

 

 

 

 

 

 建设单位名称:杭州海滤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公示时间:20201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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