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飞亚达纺织有限公司年产化纤布、纺织品、针织品、箱包用布400万米技改项目
环境影响报告表公示
根据《环境保护公众参与办法》和《关于推进环境保护公众参与的指导意见》等规定,本工程在环境影响报告表开展期间必须进行公示工作,使更广泛的社会团体及群众了解、参与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现将有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年产化纤布、纺织品、针织品、箱包用布400万米技改项目
项目性质:技改
建设地点:萧山区红山农场
建设规模:杭州飞亚达有限公司注册成立于2002年12月,位于萧山区红山农场,企业于2010年6月9日通过了杭州萧山区环境保护局《关于杭州飞亚达纺织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查意见的函》(萧环建[2010]319号),于2014年1月8日通过杭州市萧山区环境保护局《关于杭州飞亚达纺织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查意见的函》(萧环建[2014]19号),于2015年11月9日通过萧山区环保局验收《关于杭州飞亚达纺织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意见的函》(萧环验[2015]238号),企业于2015年12月23日通过萧山区环境保护局《关于杭州飞亚达纺织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查意见的函》(萧环建[2015]1571号)。目前,企业现有生产规模为:年产化纤布、丝织品、针织品、箱包1100万米。
现由于公司发展需要,公司拟新增1台加弹机,租用萧山区红山农场所属的工业厂房,面积为870m2,为合法建筑,项目建成后,全厂形成年产年产化纤布、丝织品、针织品、箱包1100万米。
二、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主要环境敏感目标
名称 | 经纬度坐标 | 保护目标 | 方位 | 距离本项目厂界最近距离 | 规模 | 环境 功能区 | |
经度 | 纬度 | ||||||
环境 空气 | 120.384347 | 30.235255 | 居民点1 | 西 | 28m | 50户 | 二类 |
120.385474 | 30.235403 | 居民点2 | 北 | 53m | 50户 | 二类 | |
120.38292 | 30.232873 | 居民点3 | 西南 | 192m | 100户 | 二类 | |
120.388961 | 30.233169 | 居民点4 | 东南 | 230m | 100户 | 二类 | |
120.38658 | 30.231315 | 红山幼儿园 | 东南 | 390m | / | 二类 | |
120.383619 | 30.231389 | 红山农场学校 | 西南 | 440m | / | 二类 | |
地表水 | / | / | 先锋河 | 南 | 30m | / | Ⅲ类 |
声环境 | 120.384347 | 30.235255 | 居民点1 | 西 | 28m | 50户 | 2类 |
120.385474 | 30.235403 | 居民点2 | 北 | 53m | 50户 | 2类 | |
120.38292 | 30.232873 | 居民点3 | 西南 | 192m | 100户 | 2类 | |
120.388961 | 30.233169 | 居民点4 | 东南 | 230m | 100户 | 2类 |
三、建设项目主要环境影响预测情况
废水:本项目无新增废水产生及排放。
废气:本项目在加弹工艺会产生油剂废气。油剂废气经高效油烟净化器处理后高空排放。
噪声:项目做好噪声防治措施后,厂界噪声可以达标排放,对周围敏感点及环境影响不大。
固废:项目产生的固废主要为废油,属于危险固废,委托有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理,不外排。
本项目建成后,通过采取先进有效的污染治理措施,各污染物排放均可得到有效控制,环境质量维持在现有等级,因此符合维持环境功能区划原则。
四、拟采取的主要环境保护措施以及预期效果
内容 类型 | 排放源 | 污染物名称 | 处理措施 | 预期治理效果 |
大气污染物 | 加弹工艺 | 油剂废气 | 经高效油烟净化器处理后高空排放 | 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96) |
固体 废物 | 生产过程 | 废油 | 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置 | 零排放 |
噪 声 | ①对车间内设备进行合理布局; ②设备选用低噪声型号,并采取隔声减振措施; ③加强对设备的维护,确保设备处于良好的运行状态。 |
五、环境影响报告文件提出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要点
杭州飞亚达纺织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符合国家和地方的相关产业政策导向,排放的污染物符合国家、省、规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污染物排放总量符合总量控制原则,且项目符合当地相关规划和建设的要求,符合“三线一单”要求,采取“三废”及噪声的治理措施经济技术可行,措施有效。在各项污染治理措施实施且确保全部污染物达标排放的前提下,项目建设对当地周围的环境影响较小,从环境保护角度而言,项目的实施是可行的。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对象和期限
公众若对本项目环境问题有疑问或意见、建设,请自本公示之日起十个工作日(不含节假日)内,即2020年10月29日~2020年11月11日,与建设单位或环保主管部门联系。
七、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公众可通过向公示指定地址发送信函、传真等方式,向建设单位或审批环境影响报告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发表对该项目建设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八、当地环保部门、环评单位和建设单位联系方式
(1)项目审批部门联系方式
项目审批部门:杭州生态环境局萧山分局
单位地址:市心中路1069号(科技创新中心B楼)三楼
联系电话:0571-82899135
(2)建设单位联系方式
单位:杭州飞亚达纺织有限公司
地址:萧山区红山农场
联系人:金先生 联系电话:13806505788
(3)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和联系方式
单位:杭州竞陵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萧山区萧杭路31-3号
联系电话:15314601677
公告发布单位:杭州飞亚达纺织有限公司
公告发布时间: 2020年10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