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正龙软管厂年产塑料排水管、塑料排水管配件200t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公示
根据《环境保护公众参与办法》和《关于推进环境保护公众参与的指导意见》等规定,本工程在环境影响报告表开展期间必须进行公示工作,使更广泛的社会团体及群众了解、参与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现将有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建设项目名称:杭州正龙软管厂年产塑料排水管、塑料排水管配件200t建设项目
项目性质:新建
项目规模:杭州正龙软管厂拟建于萧山区瓜沥镇山北、大池溇村,租用杭州桑莱特卫浴有限公司所属工业用房,面积1480m2,为合法建筑,本项目投产后,将实现年产塑料排水管、塑料排水管配件200t的生产规模。
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主要环境敏感目标
环境要素 | 环境敏感目标 | UTM 坐标/m | 相对方位 | 与厂界最近距离 | 规模 | 保护内容 | 环境功能区划 | |
X | Y | |||||||
空气环境
| 大池溇村 | 259321.52 | 3341944.19 | 西面 | 84m | 约80户 | 居民 | 二类环境空气功能区 |
梅林村 | 259957.87 | 3341772.07 | 东面 | 400m | 约160户 | |||
山北村 | 259149.55 | 3341476.03 | 南面 | 400m | 约400户 | 居民 | ||
山三 村 | 259777.86 | 3342269.65 | 北面 | 490m | 约360户 | 居民 | ||
声环境 | 大池溇村 | 259321.52 | 3341944.19 | 西面 | 84m | 约80户 | 居民 | 2类声环境功能区 |
水环境 | 河道 | 258605.59 | 3342103.00 | 西面 | 800m | 宽约30米 | 河道 | Ⅳ类地表水水域环境区 |
三、建设项目主要环境影响预测情况
1、废气
本项目所产生的塑料裂解有机废气收集后经活性炭有机废气处理系统处理后通过排气筒15米高空排放。
根据预测结果可知,本项目各污染源排放的大气污染物中,最大落地浓度占标率均小于1%,根据HJ2.2-2018《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大气环境》,确定大气环境影响评价等级为三级。
2、废水
生活污水需经出租房已建的化粪池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三级标准后纳管排放,污水经污水处理厂处理后排放环境。
3、固体废弃物
本项目投产后,固废主要为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包装、废气处理产生的废活性炭和职工生活垃圾,生活垃圾均由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后卫生填埋;废包装收集后由物资公司回收再利用,不外排;废活性炭为危险固废,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理,不外排。
4、噪声
通过对本项目噪声影响的预测,本项目昼间噪声贡献值各厂界影响不大,能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相应标准。周围敏感点处声环境预测值能维持在《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2类标准。
本项目建成后,通过采取先进有效的污染治理措施,各污染物排放均可得到有效控制,环境质量维持在现有等级,因此符合维持环境功能区划原则。
四、拟采取的主要环境保护措施以及预期效果
内容 类型 | 排放源 (编号) | 污染物名称 | 处理措施 | 预期治理效果 |
大气 污染物 | Q1 | 有机废气 | 集气罩收集后,活性炭有机废气处理系统处理,高空排放 | 《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5 |
水污 染物 | W1 | 生活污水 | 经化粪池处理后达标纳管排放 |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三级标准 |
固体 废物 | G1 | 生活垃圾 | 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处理 | 不会造成二次污染 |
G2 | 废包装 | 收集后由物资公司回收再利用 | 不会造成二次污染 | |
G3 | 废活性炭 | 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理 | 不会造成二次污染 | |
噪 声 | (1)清洁生产,尽量选用优质低噪设备,以减轻噪声对环境的污染。 (2)为了减少生产车间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尽量把高产噪声设备放在车间中央,生产车间安装隔声门窗并在生产时关闭窗户,使噪声受到最大程度的隔绝和吸收,以减小对环境的影响。 (3)对设备进行定期维修,保持设备良好的运转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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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环境影响报告文件提出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要点
杭州正龙软管厂年产塑料排水管、塑料排水管配件200t建设项目符合国家和地方的相关产业政策导向,排放的污染物符合国家、省、规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污染物排放总量符合总量控制原则,且项目符合当地相关规划和建设的要求,符合“三线一单”要求,采取“三废”及噪声的治理措施经济技术可行,措施有效。在各项污染治理措施实施且确保全部污染物达标排放的前提下,项目建设对当地周围的环境影响较小,从环境保护角度而言,项目的实施是可行的。
六、公众查阅环评文件的方式和期限
公众可向环评单位、建设单位索取环评文件及其他需要补充的信息,环评文件索取的时间建议不迟于2020年11月16日。
七、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及主要事项
征求意见的范围主要是项目周边单位、相关公众可以书面单独发表个人或团体意见,并建议个人应如实填写姓名和联系方式,单位应如实填写联系地址并加盖公章,便于今后联系沟通。
八、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本次公众调查采取周边村庄公示栏张贴公示和建设单位网站公示。公众可向建设单位、环评单位所留联系方式通过拨打电话、写信或者面谈等方式,发表对项目建设及环评工作的意见看法;也可向公示所在地单位发表对项目建设及环评工作的意见看法,并委托公示所在地单位代为转达。
九、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征求公众意见时间:2020年11月3日~2020年11月16日,共10个工作日。
十、项目审批部门联系方式
(1)项目审批部门联系方式
项目审批部门:萧山区环境保护局行政审批科
联系电话:0571-82899612
(2)建设单位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杭州正龙软管厂
联系地址:萧山区瓜沥镇山北、大池溇村
联系电话:15869023698
(3)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和联系方式
评价机构:杭州市环境保护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杭州市杭大路54号 联系电话:0571-82733826
公告发布单位(盖章):杭州正龙软管厂
公告发布时间:2020年1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