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博朗新材料有限公司新型OLED材料研发、中试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示

建设单位:浙江博朗新材料有限公司

建设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萧山区南阳街道阳城路36号

发布日期:2025-03-17 11:14 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生态环境萧山分局
分享:

浙江博朗新材料有限公司新型OLED材料研发、中试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示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新型OLED材料研发、中试项目

建设单位:浙江博朗新材料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浙江博朗新材料有限公司拟投资5000万元,租用杭州翠宝厨卫有限公司厂房,实施新型OLED 材料研发、中试项目。本项目建成后,将形成年产3000kg新型OLED 材料的规模,可实现销售收入5亿元,利税 1.5亿元。

项目建设地点:浙江省杭州市萧山区南阳街道阳城路36号。

二、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主要环境敏感目标分布情况

1 本项目主要环境保护目标一览表

类别

保护目标

坐标

保护对象

保护内容

环境功能区

相对厂址方位

相对厂界距离

X

Y

大气环境

坞里村

120.397306

30.262666

居民区

800

二类区

SE

170m

远大村

120.398137

30.267880

居民区

700

N

400m

赭山初中

120.402397

30.260295

学校

1100

SE

690m

赭山社区

120.403303

30.259423

居民区

600

SE

830m

赭山小学

120.408679

30.257229

学校

1000

SE

1385m

永利村

120.410341

30.260759

居民区

700

SE

1350m

南丰村

120.410921

30.267132

居民区

400

NE

1390m

赭东村

120.416049

30.260352

居民区

1000

E

1900m

红山村

120.405655

30.254883

居民区

800

SE

1300m

东风村

120.420160

30.266921

居民区

400

E

2250m

龙虎村

120.409324

30.273659

居民区

700

NE

1580m

红山农场居民点

120.388999

30.249701

居民区

250

SW

1760m

水环境

钱塘江

/

/

景观娱乐、渔业用水区

/

NW

570m

先锋河

/

/

农业、工业用水区

/

SW

730m

大气环境

坞里村

120.397306

30.262666

居民区

800

2

SE

170m

三、主要环境影响

1)大气环境影响分析

估算模式计算结果说明:本项目正常工况下排放废气占标率均小于10%,废气排放均能达到相应标准,由此可见本项目废气排放对周边大气环境影响不大。

2)水环境影响分析

由工程分析可知,本项目实施后,实验研发废水经污水处理设施预处理、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满足纳管标准后纳入市政污水管网。本项目废水的水质及水量不会对污水处理厂正常运行造成冲击,预计对最终纳污河道水环境质量影响不大,其仍可维持现有水平。

3)声环境影响分析

本项目投产后,根据预测结果可知,项目正常运行的情况下,厂界四周贡献值均能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排放标准要求,周边敏感目标处叠加值能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3类标准,满足相应功能区要求。因此,在采取本环评提出的各项污染治理措施的基础上,各声源产生的噪声衰减至各厂界能满足相关标准要求,对周围声环境质量影响不大。

4)固废影响分析

本项目产生的各类固废均有其相应出路或综合利用途径,不会产生二次污染,不会对周围环境和地下水环境造成影响。

5)地下水环境影响分析

根据分析,建设项目场区污染物排放较简单,在落实好防渗、防污措施后,本项目污染物能得到有效处理,对地下水水质影响较小,项目的建设不会产生其他环境地质问题,因此对地下水环境质量影响较小。

四、拟采取的主要环境保护措施、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及预期效果

2 污染防治措施汇总表

类别

项目

污染防治措施

预期效果

废水

研发水、生活

研发废水经厂内废水处理设施处理达纳管标准后与经化粪池预处理后的生活污水一并进入萧山钱江污水处理厂

污水处理厂出水满足《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的一级 A标准后外排

废气

研发、分析废气

废气通过管道收集后,经活性炭吸附+UV光氧一体机净化处理后通过不低于   15m 排气筒高空排放

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

固废

一般

生活垃圾环卫一清填埋;一般原料包装材料、炉渣、合金边角料、集尘灰委托物资回收部门处理建立规标识雨、防渗集储

符合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原则,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及其修改单的规定。危险固废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修改单。

危险废物

其他危废委托有相应资质的处置单位进行处置,并执行联单制度。

噪声

  备噪声

先进低噪②对泵、风机等取隔、减振措削减声源空压机单独隔间,并设减振垫;加强备的

界噪应符《工 GB12348-20083类标准。

地下水

1、分区防治措施

要求车间严格落实防腐、防渗和防混措施。防止雨水冲刷产生的二次污染,即做到防渗、防水、防晒效果。同时周围设置有围堰及集水系统,将偶尔少量沥出液收集,统一至污水处理站处理。

2、加强绿化

占地范围内应采取绿化措施,以种植具有较强吸附能力的植物为主。

3地下水污染监控

本项目应建立地下水环境监测管理体系,在项目场地下游布设一个跟踪监控点,监测管理体系主要包括制定地下水环境影响跟踪监测计划、建立地下水环境影响跟踪监测制度、配备先进的监测仪器和设备,以便及时发现问题,采取措施。

减少对地下水的影响

环境

风险加强境风事故意识加强全管理;

达到

五、环境影响评价初步结论

浙江博朗新材料有限公司新型OLED材料研发、中试项目符合环境功能区划的要求,排放污染物符合国家、省规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排放污染物符合国家、省规定的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造成的环境影响符合建设项目所在地环境功能区划确定的环境质量要求。项目建设符合三线一单控制要求,符合相关规划的要求;项目的环境事故风险可控;符合国家和省产业政策等的要求。

因此,从环境保护角度看,本项目的建设是可行的

六、公众查阅环评文件的方式和期限

公众可向环评单位、建设单位索取环评文件及其他需要补充的信息,环评文件索取的时间建议不迟于20201019日。

七、征求公众意见的对象、范围和主要事项

征求公众意见对象为项目评价范围内的居民等个人及企事业单位,对项目实施过程中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和建议等。

八、公众提出意见的期限

2020116日至20201019,共10个工作日。

九、公众意见反馈途径

公众对建设项目有反馈意见的,应当将书面意见、个人姓名、住址及联系方式等送交建设项目单位或环境影响报告编制单位,也可另外抄送负责项目审批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

十、项目建设单位、环评单位和审批部门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名称:浙江博朗新材料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杭州市萧山区南阳街道阳城路36   电话:18967152335

环评单位名称:江西曼霖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江西省南昌市东湖区省政府大院东四路23号龙式大厦407 

电话:13588768317

项目审批单位名称:杭州市生态环境局萧山分局

单位地址:萧山区市心中路1069号(科技创新中心B楼)三楼   电话:82899252

 

浙江博朗新材料有限公司

2020116

博朗OLED项目环评(公示稿).pdf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