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百川汽车销售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公示

建设单位:杭州百川汽车销售有限公司

建设地址:萧山区新街街道新城路2667号

发布日期:2025-03-17 11:14 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生态环境萧山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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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百川汽车销售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公示

根据《环境保护公众参与办法》和《关于推进环境保护公众参与的指导意见》等规定,本工程在环境影响报告表开展期间必须进行公示工作,使更广泛的社会团体及群众了解、参与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现将有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建设项目名称:杭州百川汽车销售有限公司

项目性质:新建

项目规模:杭州萧山百川汽车销售有限公司拟建于萧山区新街街道新城路2667号,租用工业用房,面积6300m2,为合法建筑。本项目实施后,主要从事汽车维修与汽车保养,年钣金喷漆维修900辆,保养8000辆,洗车8000辆。

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主要环境敏感目标

序号

环境要素

环境敏感目标

UTM坐标/m

相对厂址方位

相对距离

保护对象

规模

环境功能区划

厂界(米)

1

环境空气

新盛村

240483.79,3343831.82

西

60

居民

约1100户

二类环境空气功能区

新中花苑

240626.97,3343913.86

70

居民

约100户

同兴村

241009.81,3343732.64

350

居民

约800户

长山社区

240131.92,3343012.68

800

居民

约200户

长山小学

240415.51,3343105.81

68

学校

有教学班23个,学生1032人,教职员工72人

萧山区第四中等职业学校

240236.58,3343114.06

700

学校

30个班,1450名学生

2

声环境

新盛村

240483.79,3343831.82

西

60

居民

约38户

2类声环境功能区

新中花苑

240626.97,3343913.86

70

居民

约50户

3

水环境

北塘河

240439.26,3343167.48

650

地表水环境

宽约35米

类地表水水域环境功能区

 

 

三、建设项目主要环境影响预测情况

1废气

油漆废气经烤漆房配套过滤装置(过滤棉+光催化氧化+活性炭吸附)处理后高空排放,各污染因子的排放速率及排放浓度均低于《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二级排放标准限值。

根据预测结果可知,本项目各污染源排放的大气污染物中,最大落地浓度占标率均小于1%,根据HJ2.2-2018《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大气环境》,确定大气环境影响评价等级为三级。

2、废水

本项目废水主要为职工生活污水和洗车废水。

清洗废水经隔油沉淀后纳入市政污水管网,最终进入城市污水处理厂;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纳入市政污水管网,最终进入城市污水处理厂。根据同类汽车修理厂废水排放浓度,混合废水各污染物浓度约为:CODCr 250 mg/L、SS 80 mg/L、NH3-N 15 mg/L、石油类5 mg/L,能满足《汽车维修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26877-2011)表 2 中的间接排标准。

本项目所在地污水管网已接通,废水纳管排放,送污水处理厂处理,不涉及地表水环境风险,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地表水环境》(HJ 2.3—2018),间接排放建设项目评价等级为三级B。

本项目排水量占污水处理厂处理量的比例极少,且污水水质可满足污水处理厂的进管水质标准要求,因此本项目产生的污水对污水处理厂处理设施冲击负荷很小,不影响污水处理厂的正常运行。在采取雨污分流、保证污水全部纳管排放等措施的情况下,对项目所在区域地表水体基本无影响。

3、固体废弃物

项目固体废物中的废漆渣、废油漆桶、废矿物油、废过滤棉、废电池和废活性炭等都属于危险固废,委托有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理,不外排;废零部件经收集后由物资公司回收处理;生活垃圾、清洗废水处理污泥由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后卫生填埋。综上所述,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弃物均可妥善处理,对周围环境的影响不大。

4、噪声

本项目生产设备噪声声压级较低,经门窗隔声和距离衰减到达厂界时,其贡献值约37~42dB(A),贡献值较低,与本底噪声叠加后各厂界声环境均能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标准。

本项目建成后,通过采取先进有效的污染治理措施,各污染物排放均可得到有效控制,环境质量维持在现有等级,因此符合维持环境功能区划原则。

四、拟采取的主要环境保护措施以及预期效果

项目主要“三废”污染防治措施汇总表

内容

类型

排放源

污染物名称

处理措施

预期治理效果

大气

污染物

油漆间

油漆废气

由过滤棉+光催化氧化+活性炭吸附吸附装置净化处理后排气筒15米高空排放

满足《大气污染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相应

维修

焊接烟尘

车间通风

水污

染物

维修场所

废水

洗车废水经隔油沉淀后纳管排放;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纳管排放

满足《汽车维修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26877-2011)间接排放标准

固体

废物

员工

生活垃圾

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后卫生填埋

无影响

沉淀池

清洗废水处理污泥

车间

工业固废

收集后出售给物资公司再利用

不会造成二次污染

危险固废

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

无直接影响

(1)清洁生产,尽量选用优质低噪设备,以减轻噪声对环境的污染。

(2)对设备进行定期维修,保持设备良好的运转状态。

五、环境影响报告文件提出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要点

杭州百川汽车销售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符合国家和地方的相关产业政策导向,排放的污染物符合国家、省、规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污染物排放总量符合总量控制原则,且项目符合当地相关规划和建设的要求,符合“三线一单”要求,采取“三废”及噪声的治理措施经济技术可行,措施有效。在各项污染治理措施实施且确保全部污染物达标排放的前提下,项目建设对当地周围的环境影响较小,从环境保护角度而言,项目的实施是可行的。

六、公众查阅环评文件的方式和期限

公众可向环评单位、建设单位索取环评文件及其他需要补充的信息,环评文件索取的时间建议不迟于2020年12月1日。

七、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及主要事项

征求意见的范围主要是项目周边单位、相关公众可以书面单独发表个人或团体意见,并建议个人应如实填写姓名和联系方式,单位应如实填写联系地址并加盖公章,便于今后联系沟通。

八、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本次公众调查采取周边村庄公示栏张贴公示和建设单位网站公示。公众可向建设单位、环评单位所留联系方式通过拨打电话、写信或者面谈等方式,发表对项目建设及环评工作的意见看法;也可向公示所在地单位发表对项目建设及环评工作的意见看法,并委托公示所在地单位代为转达。

九、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征求公众意见时间:2020年11月18日~2020年12月1日,共10个工作日。

十、项目审批部门联系方式

(1)项目审批部门联系方式

项目审批部门:萧山区环境保护局行政审批科   

联系电话:0571-82899612

(2)建设单位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杭州百川汽车销售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萧山区新街街道新城路2667号

联系电话:15267098655

(3)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和联系方式

评价机构:杭州市环境保护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杭州市杭大路54号 联系电话:0571-82733826

 

公告发布单位(盖章):杭州百川汽车销售有限公司

公告发布时间:2020年1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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