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H011/2022-78474 | 成文日期 | 2022-06-30 |
发布机构 | 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主题分类 | 劳动、人事、监察/劳动就业 |
一、受理部门:萧山区就业管理服务中心公共就业服务科
二、地址:萧山区蜀山街道沈家里路199号
三、条件:登记失业人员在本区自主选择人社部门认定的职业培训机构参加就业技能培训并取得职业资格证书,在取得相应证书6个月内,按照杭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布的职业技能培训补贴项目和补贴标准,可申请职业技能培训补贴。
四、补贴申报:分职业技能培训机构申报或由个人申报两种方式。
(1)培训机构申报,需提供以下材料:
①《杭州市萧山区职业培训补贴申请表(培训机构)》原件1份;
②《杭州市萧山区职业培训补贴人员名册(培训机构)》原件1份;
③《职业技能鉴定证书花名册》(须经证书核发部门盖章确认)原件1份;
④鉴定费发票复印件(除统一结算外,原件需同时提交查验,验后退回,下同);
⑤享受补贴人员的身份证复印件。
(2)个人申报,需提供以下材料:
①《杭州市萧山区职业培训补贴申请表(个人)》原件1份;
②培训鉴定费发票原件;
③职业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④身份证复印件1份;
⑤社会保障卡或银行卡账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