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H024/2025-58887 | 成文日期 | 2025-02-05 |
发布机构 | 生态环境萧山分局 | 主题分类 | 环境监测、保护与治理 |
文号 | 有效性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浙江中栋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年产6500万米数码印花面料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项目概况 | 公众参与情况 |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措施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年产6500万米数码印花面料项目 | 浙江省杭州市萧山区衙前镇衙前路269号 | 浙江中栋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企业计划投入3.8亿元,对拍得地块实施存量工业用地有机更新,在该地块内新建一幢生产厂房,新厂区总占地面积为18456.5㎡,总建筑面积为63498.1㎡(其中地上建筑面积53122.42㎡,地下建筑面积为10375.68㎡)。厂房建成后,企业拟新购置数码直喷机、数码转移印花机等设备,采用数码直喷印花工艺和数码转移印花工艺对前处理后半成品化纤面料进行印花(水性油墨用量为45t/a),实施新增年产6500万米数码印花面料项目(其中年产数码直喷印花面料3500万米、年产数码转移印花面料3000万米)。 | 本项目于2024年12月1日在时代盛华科技有限公司官网上进行环评全本公开。公告期间,未收到公众反映意见。 | 建设单位承诺,将按照环评提出的相关要求实施项目建设,确保落实各项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措施。 | 1、废水 本项目产生的生活污水和生产废水经老厂区现有污水处理站处理后50%作为中水回用,回用于水洗工序,其余50%废水达到《纺织染整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4287-2012)表2中的间接排放标准限值要求后纳管排放,经临江水处理厂处理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一级A类标准后外排至杭州湾海域。 2、废气 根据工程分析,本项目废气主要为数码直喷印花废气、数码转移印花废气、天然气燃烧烟气。 (1)数码直喷印花废气(G1)经收集后通过1套水喷淋吸收装置进行处理,处理后的废气通过1根不低于15m高的排气筒(DA001)高空排放; (2)数码转移印花废气(G2)经收集后通过1套水喷淋吸收装置进行处理,处理后的废气通过1根不低于15m高的排气筒(DA002)高空排放; (3)定型废气(G3)经收集后通过2套水喷淋+冷却塔+静电吸附装置+除臭液除臭装置进行处理,处理后的废气通过2根不低于15m高的排气筒(DA003和DA004)高空排放; (4)天然气燃烧烟气(G4)经过厂房屋顶的1根不低于15m高的排气筒(DA005)高空排放。 3、噪声 ①选用低噪声设备、低噪音工艺; ②对声源采用吸声、消声、隔声、减振等措施; ③厂区布置合理,使噪声较大的设备尽可能远离声环境保护目标; ④合理安排工作时间。 4、固废 项目产生的废化纤面料、废转印纸、污泥由物资公司和一般固废处置公司回收、处置和利用;废包装桶、定型机尾气回收的硅油类物质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运输、处置,员工的日常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后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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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