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H003/2025-59285 成文日期 2025-02-26
发布机构 区经济和信息化局 主题分类 宏观经济
文号 有效性

关于组织申报萧山区2024年智能工厂投资项目资助资金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5-02-26 14:44 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区经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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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经济技术开发区、临空经济示范区、湘湖国家旅游度假区、钱江世纪城,红山农场,相关企业:

根据《关于打造“2+3+X”先进制造业集群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萧经信发〔2023〕39号),对完成投资1000万元及以上的工业投资项目,评定、公示为智能工厂的按核定(设备、外购技术及软件投入)投资额的20%给予补助,单个项目最高不超过5000万元。经研究,对萧山区2024年智能工厂项目开展资助申报,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范围

项目列入《关于印发2023年萧山区智能工厂项目计划的通知》(萧经信发〔2023〕69号)、《关于印发 2024 年萧山区智能工厂项目计划的通知》(萧经信发〔2024〕42号),且2025年2月底前已建设完成。列入2023年萧山区智能工厂项目计划并通过验收的项目无需再次申报。

二、资助标准

1.在投资周期内完成设备投入1000万元及以上(不含税)。

2.设备投资额须是在“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在建工程”三个科目中入账的内容,在其他科目中入账的设备投资额不予计入。软件投资额及软件技术服务费用(软件开发及业务流程梳理)按照会计相关制度入账。

3.对于尚未支付的投入金额,单套设备的尾款和质保金(有合同约定且在质保期内),按照合同约定计入投入额,尾款和质保金合计最多不超过该项设备投入额的10%;合同未明确约定尾款和质保金的,未支付部分不计入投入额。

4.项目资助周期为2023年7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三、申报要求

请各项目业主及时做好项目的财务决算和有关凭证的入帐工作,根据通知要求编制完成《萧山区智能工厂项目资助申报书》(见附件)。书面材料装订成册一式一份,经属地主管部门初审和盖章后,于2025年3月10日前报送至区经信局工业投资科(科创中心C座1313办公室)。电子材料(word版和pdf版、财务清单excel版、汇总表word版)发送至邮箱821139918@qq.com。

申报企业可在“萧山工信”微信公众号或萧山区政府门户网站(www.xiaoshan.gov.cn)下载通知文件和附件。

联系电话:  89616138  89616140(区经信局)

82753986 (区财政局)

附件:1.萧山区智能工厂项目资助申报书

2.项目投资核定参考标准

杭州市萧山区经济和信息化局    杭州市萧山区财政局

2025年2月25日

关于组织申报萧山区2024年智能工厂投资项目资助资金的通知.wp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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