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H024/2025-59032 | 成文日期 | 2025-02-12 |
发布机构 | 市生态环境局 | 主题分类 | 环境监测、保护与治理 |
文号 | 有效性 |
2025年2月12日,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杭州潮远新材料有限公司年产塑料制品600吨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项目概况 | 公众参与情况 |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杭州潮远新材料有限公司年产塑料制品600吨项目 | 杭州市萧山区萧山经济技术开发区红垦农场红灿路399号3幢一层 | 杭州潮远新材料有限公司 | 企业拟投资300万元,购置发泡机、成型机、冷却水塔等设备,实施年产塑料制品600吨项目。本项目已在萧山区萧山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立项,项目代码2309-330109-07-02-300800。 | 本项目于2024年11月7日在杭州环科环保咨询有限公司官网进行了全文公开,未收到反馈意见。 | 建设单位承诺,将按照环评提出的相关要求实施项目建设,确保落实各项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措施。 | (1)废水 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纳入市政污水管网,经萧山钱江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放。 (2)废气 废气收集经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达到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及修改单)、《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再通过不低于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 (3)固废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出售给物资公司综合利用。危险废物分类收集后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 (4)噪声 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安排布局,对高噪声设备安装减振垫,加强设备的日常维护,确保设备处于良好的运转状态。 |
萧山区政务服务中心生态环境窗口联系电话:89615128 传真:89615129
地址:萧山区市心中路1069号(科技创新中心B楼)四楼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