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H024/2025-59026 | 成文日期 | 2025-02-12 |
发布机构 | 市生态环境局萧山分局 | 主题分类 | 环境监测、保护与治理 |
文号 | 有效性 |
2025年2月12日,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杭州玺妍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年产交联透明质酸钠300kg/a,发酵软骨素钠100kg/a,医疗器械级硫酸软骨素钠400kg/a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项目概况 | 公众参与情况 |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杭州玺妍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年产交联透明质酸钠300kg/a,发酵软骨素钠100kg/a,医疗器械级硫酸软骨素钠400kg/a | 浙江省杭州市萧山区红山农场风图街155号7幢(GMP厂房车间一) | 杭州玺妍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杭州玺妍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拟租用杭州空港投资开发有限公司位于浙江省杭州市萧山区红山农场风图街155号7幢(GMP厂房车间一)(总建筑面积5082.72m2)建设杭州玺妍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年产交联透明质酸钠300kg/a,发酵软骨素钠100kg/a,医疗器械级硫酸软骨素钠400kg/a项目。项目建成运营后,将形成年产交联透明质酸钠300kg/a,发酵软骨素钠100kg/a,医疗器械级硫酸软骨素钠400kg/a的生产规模。项目于2024年12月在杭州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完成备案,项目代2412-330109-07-02-379129。 | 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全本(不含涉密内容)已于2024年12月18日在浙江省生态环境厅网站进行信息公开。公示期间,项目建设单位、环评编制单位均未收到群众电话、书面信件或其他任何有关于项目的反馈信息。 | 建设单位承诺,将按照环评提出的相关要求实施项目建设,确保落实各项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措施。 | (1)废水:本项目排水实行雨污分流制。雨水经厂区雨水管网收集后排入附近水体;项目生产废水经废水处理设施预处理后与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一起纳入市政污水管网,对周围水环境无直接影响。 (2)废气:项目工艺废气、发酵废气、储罐呼吸废气、危废仓库废气等收集后经废气处理设施TA001(碱洗+次氯酸钠氧化+水洗+除雾器+活性炭吸附)处理后由不低于15m排气筒DA001高空排放;项目废水处理站废气收集后经废气处理设施TA002(次氯酸钠氧化+碱洗)处理后由不低于15m排气筒DA002高空排放;燃气锅炉废气经低氮燃烧后由不低于8m排气筒DA003高空排放。对周围大气环境影响不大。 (3)噪声:要求采取减震降噪、隔音、消声和距离衰减等处理措施,对周围声环境影响不大。 (4)固废:本项目生活垃圾要求由当地环卫部门收集后统一处理,一般工业固废由物资公司综合利用,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理,对周围环境影响不大。 |
萧山区政务服务中心生态环境窗口 联系电话:82287048 传 真:82287031
地址:萧山区市心中路1069号(科技创新中心B楼)四楼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