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H005/2025-59048 | 成文日期 | 2025-02-12 |
发布机构 | 区科技局 | 主题分类 | 科技 |
有效性 | 有效 | 解读文件 | 政策原文 |
一、起草背景
为纵深推进人才强区战略,全力打造“青年向往之城”,进一步推动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深度融合发展,优化创新创业生态,激发创新创业活力,发展新质生产力,建立以科技人才团队引领的高新技术企业集群,构建我区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工作新格局,制定本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
二、起草过程及依据
《实施意见》由区科技局牵头起草,结合萧山实际,并会同区委人才办、区财政局、区投促局等相关部门对政策进行多次优化。按照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发流程规定,已完成相关部门及公众公开征求意见、通过合法性审查和公平竞争性审查,并提交区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制定依据为:
(1)《关于印发〈萧山区第三轮高层次人才创业创新“5213”项目扶持的办法〉的通知》(萧人才办〔2022〕4号)、
(2)《关于全面提升杭州市萧山区领军型创新创业团队引进培育计划的实施意见》(萧科〔2020〕6号)
三、主要内容和政策举措
《实施意见》由五部分构成,包括主要目标、对象条件、扶持内容、实施步骤、附则。
第一部分“主要目标”。力争到2030年,新遴选创新创业项目500个,培育规上企业200家,引育创新创业人才1000人,形成以科创为引领的人工智能、生物医药、高端装备3大产业集群。
第二部分“对象条件”。项目团队应依托企业进行申报,基本条件包括:
1.项目团队组成包括1名负责人和不少于2名核心成员。负责人年龄不超过65周岁,团队平均年龄不超过55周岁。青年团队项目要求负责人及团队平均年龄均不超过45周岁。
2.负责人应取得博士及以上学位或被认定为杭州市E类及以上人才,或有海外相关工作经历(含创业经历)3年及以上,或曾在国内外高校、科研院所(新型研发机构)、知名企业中担任中高级技术职务、管理职务或科研团队带头人等专业人才。
青年团队项目负责人可放宽至硕士学位或被认定为萧山区F类人才,海外相关工作经历(含创业经历)可放宽至1年,曾在国内外高校、科研院所(新型研发机构)、知名企业中任职资历放宽至有工作经历。
3.负责人应为创始团队核心成员、企业主要创始人以及第一大自然人股东(或个人持股比例不低于20%)。依托企业应最近3年在萧山成立(引进)或拟落地萧山。团队成员(实际控制人除外)应承诺全职在依托企业工作,在萧缴纳社保且聘用期在3年以上。
4.团队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或掌握核心技术,其技术成果能带领和推动我区相关产业领域关键核心技术的创新和突破,具有良好的产业化前景。
5.符合省市重点支持产业导向和萧山区“2+3+X”产业体系,或符合人工智能、机器人、集成电路、合成生物、低空经济、前沿新材料等我区重点产业导向。
申报产业化型项目在满足基本申报条件的基础上,还需满足企业获得专业机构投资不低于1500万元的参评条件。
第三部分“扶持内容”。
1.扶持类别分为初创型项目和产业化型项目2种,均分为卓越、领航、新锐三档。初创型项目、产业化型项目分别给予项目扶持期内最高不超过450万元、2000万元的扶持总额度。青年团队项目通过评审后按相应类别的50%予以资助。项目扶持期不低于3年、不超过5年。
2.评审机制分为综合评审机制、直接认定机制和以赛代评机制3种。
3.扶持方式包括快速启动资金、研发费用补助、房租补贴和贷款贴息4个部分。
4.成长再扶持。自公布评审结果后五年内,初创型项目和产业化型项目若符合再扶持条件,经审议后扶持额度可分别追加至1000万元和3000万元,或直接追加至3000万元。初创型项目如符合产业化型项目参评条件的,可再次申报产业化型项目扶持。
5.项目可选择“拨投结合”扶持模式,原则上按项目扶持资金20%的比例提高资助总额,提高资金的最高额度不超过转股金额,并作为项目区级启动资金一次性拨付。
第四部分“实施步骤”。基本流程包括落地申报、形式审查、综合评审、确定扶持、洽谈签约、资金兑现等主要环节。选择“ 拨投结合”还需要开展审查与决策、签订协议、股权转化、投后管理和项目退出4个步骤。
第五部分“附则”。明确《实施意见》自2025年3月9日起施行。
四、注意事项
1.初创型项目和产业化型项目按照“就高不重复原则”进行扶持。
2.已纳入萧山区扶持的“5213”企业和团队项目,按照前述原文件执行至补助期满。
五、关键词解释(文件术语释义)
拨投结合:是将财政扶持与股权投资相结合,可采取先拨后投、先投后拨、拨投同步等多种路径,主要以项目扶持方式拨入财政资助资金,并将部分拨付的财政资助资金转化为股权的资助模式,由项目主管部门联合“潮启航”天使基金共同组织实施。
六、新旧政策差异
本次修订的主要内容是:
(一)优化政策扶持对象和申报范围。一是政策扶持导向由人才招引、选拔和培育转为以科技型企业培育和产业化项目招引为目标。二是政策扶持范围通过设定初创型项目和产业化项目两类扶持,以及按照启动扶持、项目扶持、成长再扶持等方式,为企业提供全生命周期培育服务,建强科技型企业梯队。三是政策新增拨投联动模式,创新运用“ 拨投结合” 财政支持模式,大力促进产业需求、人才技术、金融资本等创新要素优化配置。
(二)调整项目扶持资金。将项目扶持资金明确为初创型项目按照卓越、领航、新锐三档分别给予最高450元、300万元和200万元的扶持额度。产业化型项目按照卓越、领航、新锐三档分别给予最高2000万元、1500万元、1200万元的扶持额度。初创型项目和产业化型项目若符合再扶持条件,经审议通过的还可追加额度最高至3000万元。
(三)完善评审标准及资金管理。根据操作实际,进一步完善评审标准和流程,同时严格做好资金拨付及监督管理。
七、解读机关、解读人及其联系方式
解读机关:杭州市萧山区科学技术局
解读人:杭州市萧山区科学技术局产业创新科 金晓丹
联系方式:0571-896189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