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H005/2025-59046 | 成文日期 | 2025-02-12 |
发布机构 | 区科技局 | 主题分类 | 科技 |
有效性 | 有效 | 解读文件 | 政策原文 |
一、背景依据
(一)制定背景
为全面贯彻落实萧山区《以高能级科创平台牵动教科人融合贯通赋能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相关要求,放大首创效应,推动科创平台资源化利用,探索构建企业产学研合作及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安心宝”制度,制定本实施细则。
(二)制定依据
中共杭州市萧山区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以高能级科创平台牵动教育科技人才融合贯通赋能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的通知 (萧委改〔2025〕1号)
二、主要内容和政策举措
《关于建立产学研合作与科技成果转化“安心宝”制度的实施细则(试行)》共6个部分。
第一部分,目标意义。明确制定该实施细则的目的、意义等。
第二部分,对象条件。明确安心宝制度适用对象。企业需与区内科创平台开展产学研与成果转化合作,包括项目合作、技术转化、共建联合研究中心、联合实验室等形式,协议约定的总合作经费不低于300万元(不含归属于企业固定资产的设备购置费用)。
第三部分,运作模式。明确了“安心宝”制度的运作模式,包括设立科创资金保障池、企业提出技术需求、项目立项及资金拨付、建立风险补偿机制和加强政策激励5个部分。
第四部分,实施流程。明确了“安心宝”制度的实施流程包括项目受理、项目立项、资金拨付、评估验收4个环节。
第五部分,保障机制。明确了“安心宝”制度实施的保障机制。
第六部分,附则。明确了实施细则的施行时间和有效期。
三、适用对象
适用对象:与区内科创平台开展产学研与成果转化合作的企业
实施时间:本实施细则自2025年3月9日起施行,试行期一年。
四、注意事项
企业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一旦发现企业弄虚作假、不守信用等情况,该企业将不得享受本扶持政策。
五、关键词解释(文件术语释义)
科创平台:包括浙江省北大信息技术高等研究院、浙江大学杭州国际科创中心、西安电子科技大学杭州研究院、湘湖实验室(农业浙江省实验室)、浙江大学计算机创新技术研究院、浙江巴顿焊接技术研究院等科创平台
六、新旧政策差异
无。
七、解读机关、解读人及其联系方式
解读机关:杭州市萧山区科学技术局
解读人:刘晗
联系电话:0571-896189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