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H027/2025-79248 | 成文日期 | 2025-10-09 |
发布机构 | 市公安局萧山区分局 | 主题分类 | 公安 |
文号 | 有效性 |
为进一步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我区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新增9处固定式交通技术监控设备,将于2025年10月17日启用,对交通违法行为进行抓拍。
具体设置地点及抓拍违法行为:
序号 | 设备设置地点 | 具体违法行为 |
1 | 不系安全带-鸿兴路绕城西侧 | 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时,驾驶人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的 |
2 | 使用手持电话-涝湖村道104国道以西 | 驾驶时拨打接听手持电话的 |
3 | 闯红灯-东瑞四路新辉路口 | 1、机动车不按照交通信号灯规定通行的 2、机动车通过有灯控路口时,不按所需行进方向驶入导向车道 |
4 | 使用手持电话-杭金衢高速新街出口 | 驾驶时拨打接听手持电话的 |
5 | 闯红灯-运东路(运运线)东灵北路路口 | 机动车不按照交通信号灯规定通行的 |
6 | 闯红灯-塘新线横一路 | 1、机动车不按照交通信号灯规定通行的 2、机动车通过有灯控路口时,不按所需行进方向驶入导向车道 |
7 | 使用手持电话-横蓬村港城大道河庄大道交叉口与大江东交界处1西向东 | 驾驶时拨打接听手持电话的 |
8 | 使用手持电话-岩峰村塘新线路口与大江东河庄交界处 | 驾驶时拨打接听手持电话的 |
9 | 不系安全带-风情科创社区风情大道纬九路入口与滨江交界处 | 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时,驾驶人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的 |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公安部令第157号)第十六条第二款之规定,特向社会公布。
杭州市公安局萧山区分局
交通警察大队
2025年10月0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