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H054/2025-79683

  • 成文日期:

    2025-10-29

  • 发布机构:

    萧山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 主题分类:

    其他

  • 有效性:

    有效

  • 解读文件:

    政策原文

关于《萧山绿色新材料化工园区“禁限控”目录》的政策解读

发布日期:2025-10-29 17:13 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萧山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分享:

一、制定背景

根据《浙江省化工园区评价认定管理办法》(浙经信材料〔2024〕192号)关于拟新认定化工园区综合评价指标体系要求:化工园区管理机构应制定适应区域特点、地方实际的产业“禁限控”目录并保持动态更新。为从源头上控制化工园区的安全风险,高质量推进化工园区建设和发展,结合实际制定了《萧山绿色新材料化工园区“禁限控”目录》。

二、制定依据

根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浙江省化工园区评价认定管理办法》(浙经信材料〔2024〕192号)、《杭州市禁止、限制和控制危险化学品目录(试行)》(杭安委办〔2018〕73号)等文件精神,结合园区发展实际情况,拟定了《萧山绿色新材料化工园区“禁限控”目录》。

三、主要内容和政策举措

本《目录》由禁止(淘汰)类和限制(控制)类两类构成,其他与园区产业定位相关性、配套性、延伸性强,满足入园标准,且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为允许类,不列入本目录。

禁止(淘汰)类化学品和项目共31条、工艺和设备12条,并设置兜底条款,对未列入本目录但属于有关法律法规、规划和政策禁止的产业,均为禁止类。对禁止(淘汰)类项目,严禁投资建设。对属于禁止(淘汰)类的现有生产能力,园区企业要采取有力措施,在规定期限内予以淘汰;未在规定期限内予以淘汰的,绿色智造产业园管理局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责令其停产或关闭,并报区级相关部门处置。对于国家明令淘汰的生产工艺、装备和产品,一律不得进口、转移、生产、销售、使用和采用。

限制(控制)类化学品和项目共15条、工艺和设备7条,并设置兜底条款,除本限制类清单内项目外,对现有条目未覆盖,但属于有关法律法规、规划和政策限制的产业,均为限制类。限制类新建项目、改建及扩建项目不予审批、核准和备案。对属于限制类的现有生产能力,按照相关行业准入条件和规定,允许企业在一定期限内采取措施改造提升。控制类项目按照本文件中规定的化学品、工艺、设备、产能、能耗、环保等方面的要求进行论证同意后方可入园。

本《目录》适用范围限定在化工行业(国民经济行业分类C25-C28),项目入园的基本要求具体包括产业匹配性、产业互补性、项目经济效益、技术先进性、项目安全风险和安全环保管理要求六个方面。产业匹配性上,项目须符合园区产业规划,严禁引入国家及地方产业目录中的禁止、淘汰、限制类项目及落后工艺设备。产业互补性上,优先支持能与区域重大项目和重点产业形成强配套、补链延链的关键项目,将园区打造为百亿级产业链的重要撬点。项目经济效益上,设定略高于周边及上级要求的亩产、投资强度等指标,引领高质量发展,同时对存量企业搬迁入园实行差异化政策,对已签约重大项目实施协议指标管理。技术先进性上,强制淘汰落后工艺,要求项目具备高水平的自动化与智能化能力,从本质上降低安全风险,体现绿色智造定位。项目安全风险上,重点防控涉及重大危险源及易扩散化学品项目的风险外溢,确保其不影响根据标准规范、个人风险线及事故后果划定的周边土地规划安全控制线。安全环保管理要求上,严格执行安全环保设施“三同时”制度,并建立多部门联合审查机制,确保源头管控与协同治理。

四、适用对象、实施时间

(一)适用对象:萧山绿色新材料化工园区内化工项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C25-C28类)新建项目、迁建项目、改建及扩建项目的入园。

(二)实施时间:本目录自2025年11月30日起施行。在实施过程中,国家、省、市、区有新政策、新要求出台的,按国家、省、市、区政策执行。

五、注意事项

(一)本目录对实验室、化验室使用的危险化学品试剂不适用,其使用、储存条件应当符合相关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的规定。

(二)坚决杜绝禁止类项目入园。

(三)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及国家、省政策和文件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六、关键词解释

“新建项目”:萧山绿色新材料化工园区引进的新项目。

“迁建项目”:按照萧山区“腾笼换鸟”工作要求,萧山区已有的需要搬迁入园发展的化工项目。

“改建及扩建项目”:萧山绿色新材料化工园区现有项目的改造升级及规模扩大项目。

七、新旧政策差异

在适用范围上,旧目录仅适用于化工类(C25-C28 类)新建、迁建项目,新目录扩展至新建、迁建、改建及扩建项目;在《目录》内容上,新目录删除了对《萧山临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新材料产业园“禁限控”目录(试行)》(临高科〔2022〕12号)的引用,统一衔接《杭州市萧山区产业发展导向目录》后续版本;在入园指标上,新目录删除了“入园控制性指标表”;在实施责任上,新目录明确由绿色智造产业园管理局负责具体实施。

八、解读机关:

解读机关:萧山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解读人:绿色智造产业园管理局

化工应急消防管理科 李力军

联系电话:0571-837310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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