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H027/2025-79565 成文日期 2025-10-22
发布机构 市公安局萧山区分局 主题分类 公安
文号 有效性

萧山区固定式交通技术监控设备设置点位公告

发布日期:2025-10-22 16:10 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市公安局萧山区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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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我区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新增11处固定式交通技术监控设备,将于2025年10月30日启用,对交通违法行为进行抓拍。

具体设置地点及抓拍违法行为:

序号

设备设置地点

具体违法行为

1

闯红灯-党农线4.5KM张潭村与八里桥路口

1、机动车不按照交通信号灯规定通行的    2、机动车通过有灯控路口时,不按所需行进方向驶入导向车道

2

闯红灯-阳城路岩峰村

机动车不按照交通信号灯规定通行的

3

闯红灯-党农线0.9KM园五路

1、机动车不按照交通信号灯规定通行的    2、机动车通过有灯控路口时,不按所需行进方向驶入导向车道

4

闯红灯-大泥线浦阳江大桥

1、机动车不按照交通信号灯规定通行的    2、机动车通过有灯控路口时,不按所需行进方向驶入导向车道

5

不系安全带-管村村无名小路口1与诸暨交界处

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时,驾驶人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的

6

使用手持电话-风情快速路建设四路主线

驾驶时拨打接听手持电话的

7

使用手持电话-来娘线绕城以东

驾驶时拨打接听手持电话的

8

不系安全带-来娘线绕城以东

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时,驾驶人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的

9

不系安全带-风情快速路建设四路主线

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时,驾驶人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的

10

使用手持电话-岩峰村无名桥(永丰闸桥南侧)与大江东河庄交界处

驾驶时拨打接听手持电话的

11

不系安全带-机场北侧小路东侧

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时,驾驶人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的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公安部令第157号)第十六条第二款之规定,特向社会公布。

杭州市公安局萧山区分局

交通警察大队

2025年10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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