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H001/2025-79503 成文日期 2025-10-20
发布机构 区政府办 主题分类 政务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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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杭州市萧山区实施<浙江省综合行政执法事项统一目录(2025年)>清单》的政策解读

发布日期:2025-10-20 10:08 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区政府办

一、起草背景

2025年4月30日,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布《浙江省综合行政执法事项统一目录(2025年)》和《浙江省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事项指导目录(2025年)》,为深入贯彻省委省政府“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改革部署,根据《浙江省综合行政执法条例》《浙江省综合行政执法事项目录管理规范指引(试行)》等法律法规和文件要求,我区需对照《浙江省综合行政执法事项统一目录(2025年)》(以下简称《省统一目录》)1191项行政处罚事项,编制区级实施清单,明确行使主体、实施时间并向社会公告。结合我区实际,区综合行政执法指导办公室牵头起草了《杭州市萧山区实施<浙江省综合行政执法事项统一目录(2025年)>清单》(以下简称《清单》)。

二、制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浙江省综合行政执法条例》《浙江省综合行政执法事项目录管理规范指引(试行)》《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公布浙江省综合行政执法事项统一目录(2025年)和浙江省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事项指导目录(2025年)的通知》(浙政办发〔2025〕12号)。

三、主要内容

《清单》主要明确了三方面的内容:一是明确了实施时间和行使主体。2025年4月30日起,《清单》由综合行政执法部门行使。对原属于浙江省综合行政执法事项统一目录、现不再纳入的综合行政执法事项,由原业务主管部门行使。二是明确了案件办理责任。2025年4月30日前,已实施移交的案件,由综合行政执法部门继续办理。2025年4月30日(含)后移交的案件,已立案的,由综合行政执法部门继续办理;未立案的,由综合行政执法部门退回原业务主管部门办理。三是明确了工作职责。业务主管部门、综合行政执法部门应健全完善双向联合机制。

《清单》中具体事项与《省统一目录》所调整事项保持一致,涉及25个条线、1191项行政处罚事项。各条线及具体事项数量如下:档案13项、事业单位登记管理7项、人防23项、发展改革40项、经信4项、教育24项、科技1项、民宗26项、公安8项、民政92项、财政59项、人力社保92项、自然资源26项、生态环境16项、建设450项、水利90项、农业农村1项、退役军人事务5项、应急管理10项、市场监管1项、粮食物资20项、林业140项、消防救援6项、地震6项、气象31项。

《清单》中的附件《浙江省综合行政执法事项统一目录(2025年)调整清单》是与原《浙江省综合行政执法事项统一目录》进行了比对,明确了新增的67项和不再纳入的115项执法事项。

四、适用范围及实施时间

《清单》适用范围为萧山区行政区域内全域,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五、注意事项

《清单》施行后,我区综合行政执法部门与各业务主管部门应健全完善双向联合机制,稳妥有序地推进工作交接,压实工作责任,形成执法合力。

六、关键词解读

综合行政执法事项:依据法律法规授权,由综合行政执法部门集中行使的、原本分属不同行政机关的具体执法权限和管理内容,表现为以清单形式列明的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具体行政行为。

七新旧政策差异

《浙江省综合行政执法事项统一目录(2025年)》调整后:一是新增执法事项67项,其中建设16项、林业14项、自然资源13项、人力社保9项、民政8项、教育4项、应急管理2项、人防1项;二是调出执法事项115项,回归原业务主管部门行使,其中建设36项、水利78项、教育1项。

八、解读机关

解读机关:杭州市萧山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解读人:政策法规科科长 徐婷

联系电话:0571-827053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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