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H029/2025-00068 成文日期 2025-01-06
发布机构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主题分类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食品药品监管

2024年12月萧山区食品安全监督抽样检测情况通报

发布日期:2025-01-06 09:54 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区知识产权局、区市场监管行政执法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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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2月全区食品安全监管主要职能部门从生产、流通、餐饮等环节共抽取样品123批次进行定量检测,具体抽样检测情况如下:

一、样品分类及合格率情况

全区各职能部门抽检样品共18个类别123批次,合格113批次,不合格10批次,总合格率91.87%。样品分类及合格率详见下表:

样品类别

抽检批次

不合格批次

合格率

食用农产品-畜禽肉及副产品

1

0

100.00%

食用农产品-蔬菜

14

4

71.43%

食用农产品-水产品

3

1

66.67%

食用农产品-水果类

17

2

88.24%

食用农产品-鲜蛋

3

0

100.00%

糕点

13

0

100.00%

饮料

7

0

100.00%

酒类

10

1

90.00%

蔬菜制品

6

1

83.33%

调味品

2

0

100.00%

粮食加工品

6

0

100.00%

糖果制品

5

0

100.00%

食品添加剂

2

0

100.00%

速冻食品

6

0

100.00%

水果制品

1

0

100.00%

饼干

2

0

100.00%

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

13

0

100.00%

餐饮食品

5

1

80.00%

肉制品

3

0

100.00%

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

1

0

100.00%

淀粉及淀粉制品

1

0

100.00%

可可及焙烤咖啡产品

2

0

100.00%

合计

123

10

91.87%

二、检测检验机构

浙江省检验检疫科学技术研究院、浙江方圆检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浙江公正检验中心有限公司、绿城农科检测技术有限公司、杭州海润泰合检测技术有限公司、杭州市萧山区质量计量监测中心、浙江华才检测技术有限公司等。

三、分析及评价

2024年12月抽样的糕点、饮料、调味品、粮食加工品、糖果制品、饼干、肉制品、速冻食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等共14大类食品经检验全部合格,总体情况良好。本次抽检部分类别因样本量过少,故该类别本次合格率无统计学上意义,不能代表市场上产品的平均水平。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我局已依法予以查处。

四、不合格指标情况

1、食用农产品水产品类中的黄鳝检出1批次恩诺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2、食用农产品水果类中的龙眼检出1批次二氧化硫残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香蕉检出1批次噻虫胺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3、食用农产品蔬菜类中的生姜检出2批次噻虫胺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山药检出1批次咪鲜胺和咪鲜胺锰盐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四季豆检出1批次乙酰甲胺磷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五、关于部分不合格项目的说明

1、二氧化硫(sulfur dioxide)是食品加工中常用的漂白剂和防腐剂,对食品的褐变有抑制作用,对细菌、真菌、酵母菌也有抑制作用。少量二氧化硫进入人体不会对身体带来健康危害,但若过量食用会引起如恶心、呕吐等胃肠道反应。二氧化硫不符合标准的原因可能是使用时不计量或计量不准确所造成。

2、噻虫胺(clothianidin),烟碱类杀虫剂,具有触杀、胃毒作用,具有根内吸活性和层间传导性。土壤处理、叶面喷施和种子处理,防治水稻、玉米、油菜、果树和蔬菜、柑橘的刺吸式和咀嚼式害虫,如飞虱、椿象、蚜虫和烟粉虱。食用食品一般不会导致噻虫胺的急性中毒,但长期食用噻虫胺超标的食品,对人体健康也有一定影响。

3、恩诺沙星 (enrofloxacin)属第三代喹诺酮类药。是一类人工合成的广谱抗菌药,用于治疗动物的皮肤感染、呼吸道感染等,是动物专属用药。长期使用或者过度使用可能导致在人体中蓄积,进而对人体机能产生危害,还可能使人体产生耐药性菌株。

附件:2024年12月萧山食品信息明细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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