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H024/2025-58794 | 成文日期 | 2025-01-23 |
发布机构 | 市生态环境局 | 主题分类 | 环境监测、保护与治理 |
文号 | 有效性 |
2025年1月23日,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杭州恩斯克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技术升级改造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 5个工作日。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评机构 | 项目概况 | 公众参与情况 | 相关承诺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杭州恩斯克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技术升级改造项目 | 浙江省杭州市萧山区萧山经济技术开发区桥南区块高新十一路308号 | 杭州恩斯克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 | 杭州博盛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企业拟投资2029.53万元,利用杭州恩斯克汽车电子科技有限公司现有的生产车间,实施杭州恩斯克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技术升级改造项目。该项目已通过开发区备案(备案号:2401-330109-99-02-816332),本项目以新建项目进行分析评价。该项目主要采用电动助力转向(EPS)技术或工艺,导入AGV叉车、同时扩大AGV与生产线自动连接,提高物流的自动运输,SENSOR SHAFTASSY #8,#9,#4三条生产线的自动化改造及其他生产线的部分自动化改造,提高产线自动化水平以及省人化;导入IOT生产性监视看板系统,保全管理系统以及点检记录电子可视化管理系统,提高可视化管理以及降低产品不良率;对其他生产线也进行技术升级改造来提高自动化和技术,确保最终提高产品品质和工厂整体数字化和自动化水平。 | / | 一、项目建设和营运过程中遵守国家、省、市有关环保法律、法规,落实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 二、严格执行环保“三同时”制度,确保各项污染物排放达到国家和地方规定的相关标准。 | (1)废气:油雾废气经油雾收集机处理后车间无组织排放;焊接烟尘经集尘机内滤网收集处理后统一由一个排气筒15米高空排放;淬火油烟密闭操作,产生的油烟经油雾过滤器处理后集中由15m排气筒排放;抛丸粉尘经设备配套的布袋除尘器处理后尾气集中由一根15米高的排气筒排放;浸塑废气负压收集经RCO催化燃烧装置(触媒式热氧化)处理后通过15m高空排放。 (2)废水:含切削液的高浓废水直接进入切削液浓缩处理系统处理,通过油水分离槽,经除油后的废液进入减压浓缩装置处理,处理后再与技改项目清洗废水、废淬火液一并进入清洗废水处理系统后续处理,处理后废水与化粪池预处理的生活污水一并纳管。 (3)固废:一般固废分类收集后,暂存于厂区已建一般固废暂存库,出售给回收公司综合利用,或委托有能力处置的单位处置;危险废物暂存于厂区危废暂存库,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 (4)噪声:合理布局车间布局、做好减震隔声措施,加强日常的设备维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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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萧山区市心中路1069号(科技创新中心B楼)四楼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