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监督管理局

强制检定工作计量器具检定结果公告(2024年第12批)

发布日期:2025-01-02 10:26 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萧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根据《浙江省计量监督管理条例》第三十五条和《关于依法公布强制检定工作计量器具检定结果的通知》(浙质量发【2014】166号)的要求,现将2024年12月份强制检定的医疗计量器具、加油机、出租汽车计价器等三大类共计552台(件)工作计量器具的检定结果(附件)予以公布。

特此公告。

附件:依法申请强制检定工作计量器具检定结果公布情况表(2024年第12批)

杭州市萧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1月2日

依法申请强制检定工作计量器具检定结果公布情况表(2024年第12批).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