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H013/2025-58592 成文日期 2025-01-17
发布机构 区住建局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政务公开
文号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杭州市萧山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5-01-17 09:41 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区住建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492号,以下简称“《条例》”)的有关要求,由杭州市萧山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公室编制本报告。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及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6个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4年1月1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年报有任何疑问,请与萧山区住建局办公室联系,办公地址:萧山区文化路87号,联系电话:0571-82601350。

2024年,杭州市萧山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围绕年度政务公开重点工作任务,不断规范公开形式,进一步拓展公开范围,提升政务公开标准化水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稳步推进。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

2024年,我局通过区政府门户网站对外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60条,主要集中在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领域、政策文件与解读、住房保障、政府采购、政府工作报告等领域,通过“透明售房网”发布预售证许可、销售方案等公示公告信息115条,通过“萧山住建”公众号发布动态信息353条。

(二)依申请公开

2024年,本机关共收到依申请公开件454件,其中,当面申请18件,网络申请395件,来信申请41件。截至2024年12月31日,已办理完结456件(含上年度流转12件),并将相关信息送达申请人,剩余10件流转至下一年度。2024年度,针对萧山区住建局依申请公开的行政复议案件5件,行政诉讼案件无。

(三)政府信息管理

一是加强重要信息管理,对规范性文件集中统一公开,并依据清理结果实时动态调整,确保群众获取的文件信息准确有效。二是明确专人负责,强化服务意识,严格执行政务信息发布审签制度。三是严守制度防线,严格遵循“三审三校”与保密制度,规范信息发布流程,从源头把控信息质量。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2024年,本机关除了依托萧山区政府门户网站、浙江政务服务网、透明售房网等平台进行政务信息公开外,还充分利用“萧山住建”公众号拓展政府信息传播的渠道和范围,进一步扩大住建影响力。

(五)监督保障

一是强化领导,信息公开工作主要由办公室负责,严格按照“三位一体”的工作机制,即办公室牵头、科室(下属单位)配合、专人负责,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二是建立健全健全制度信息公开工作机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区政府相关要求,出台政务信息公开保密和审查制度,接受上级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2

1

2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679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3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446

8

0

0

0

0

454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2

0

0

0

0

0

12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268

5

0

0

0

0

273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114

0

0

0

0

0

114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61

0

0

0

0

0

61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5

3

0

0

0

8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448

8

0

0

0

0

456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10

0

0

0

0

0

1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2

0

0

3

5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4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按照上级的有关工作部署要求,扎实有序地推进,取得了良好的成效,但与公众期望相比,还存在一些不足和薄弱环节。

一是信息公开不够全面。因住建部门职能多、事务杂,群众对行政事务的关注度特别高,部分事项的解读回应难以有效化解公众质疑等问题还比较突出。 

二是依申请公开多且复杂。我局作为全区依申请公开大户,每年收到的申请数位于全区前列。希望通过依申请公开途径达到自己诉求的现象也愈发明显,给答复工作带来一定难度,同时导致行政复议数量增加。

三是规范化程度有待提升。因人员编制有限,无法安排专职人员负责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目前由信访室工作人员兼顾,投入该项工作的时间、精力有限,专业性也不够,可能导致主动公开信息不全面、不精准、不深刻。

2025年,区住建局政府信息公开将会继续做好以下几点:(一)提高认识,强化培训。提高对政务公开工作的思想认识,进一步增强政务工作的自觉性。将政务公开业务培训列入干部教育培训计划,列入住建系统集体学习内容,切实提高政务公开人员工作能力和水平。(二)健全制度,扩大范围。建立健全政务公开工作相关制度,进一步落实责任,定期组织政务公开工作分析会议,总结工作经验亮点。争取增加公开形式,加快公开实效,丰富公开内容,提高公开质量。(三)突出重点,深化内容。聚焦“重点工程、行业管理、民生实事、审批服务”四大重点领域,把公开透明的要求贯穿于政务服务各个环节,畅通政府和群众互动渠道,切实提高政务公开的社会效益。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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