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H053/2025-58580 成文日期 2025-01-16
发布机构 公积金分中心 主题分类 其他
文号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杭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萧山分中心2024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5-01-16 17:15 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公积金分中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有关要求,由杭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萧山分中心(下称分中心)稽核科编制本报告。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及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6个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4年1月1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分中心稽核科联系(地址:杭州市萧山区体育路55-2号;邮编:311202;电话:0571-83587728;传真:0571-82663229;电子邮箱:xszfgjj@163.com)。

一、总体情况

2024年,分中心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条例》,不断加强政府信息公开规范化、制度化、标准化、信息化建设。

(一)主动公开

分中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区政府的指导下,认真贯彻落实《条例》精神,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增强依法行政透明度、强化社会监督、服务人民群众的一个重要抓手,不断拓展公开内容,完善公开制度,努力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化、规范化、日常化。2024年,分中心通过微信公众号“萧山公积金”、QQ群、微官网等渠道发布信息共计514条,未发生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案件。

(二)依申请公开

2024年,分中心共收到依申请公开0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

分中心高度重视政府信息的更新、审核、发布等流程的规范和管理。严格执行“三审三校”信息发布审查机制,建立健全主要领导人负总责、分管领导亲自抓、各部室具体落实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责任机制,切实保障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开展。坚持党性原则,坚持党管宣传、党管意识形态、党管媒体,确保信息的准确性、时效性和安全性,促进政府信息管理的规范化。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分中心无独立门户网站,重要信息和公示通过萧山区政府门户网站发布。按照省、市、区政务公开的有关要求,指定政府信息公开责任科室,明确专人负责对政府信息公开后台进行维护和发布信息。同时通过“萧山公积金”微信公众号发布公开信息,做到主动、公开、透明,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五)监督保障

指派专门人员负责政务公开日常工作,切实做到了领导、机构、人员“三到位”,自觉接受区政府信息中心和上级有关部门的检查、抽查,对发现的问题第一时间整改到位;自觉主动接受工作考核和社会评议。2024年以来无发现违反有关法律法规规定,造成不良影响或者严重后果的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4年,我分中心信息公开工作开展成效持续提升,但仍存在一些不足之处,主要表现在:一是工作人员有限,非专职人员从事政务公开工作,工作专注度有待进一步提升;二是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等平台信息公开创新方式方法有待进一步健全等。下一步我们将加强人员培训,提升专业素养,优化资源配置,确保信息公开工作高效运行;同时,积极探索创新信息公开方式,完善平台功能,提升用户体验,力求信息公开更加透明、便捷不断提高社会公众对信息公开工作的满意度。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