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H024/2025-58550 成文日期 2025-01-16
发布机构 市生态环境局 主题分类 环境监测、保护与治理
文号 有效性

杭州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对恒枫食品科技有限公司二期项目工程拟作出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发布日期:2025-01-16 14:15 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市生态环境局萧山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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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月16日,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恒枫食品科技有限公司二期项目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项目概况

公众参与情况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恒枫食品科技有限公司二期项目工程

浙江省杭州市萧山区经济开发区桥南区块恒盛路9号

恒枫食品科技有限公司

恒枫食品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于2010年8月,是由恒枫国际(香港)有限公司和宏胜饮料集团有限公司共同出资成立的中外合资企业。为顺应市场需求,恒枫食品拟利用恒盛路9号现有厂区内的二期用地,建设1幢综合生产厂房,1幢仓库和1幢危化品仓库,实施恒枫食品科技有限公司二期项目。二期项目生产规模为年产400吨茶粉、400吨植物浓缩液、1800吨植脂末、200吨复配食品添加剂。项目已由萧山区萧山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备案,备案文号为:2304-330109-99-01-333811。

本项目由浙江联强环境工程技术有限公司在环评单位网站进行了全本公示,并将联系方式告知公众。公示期间,未收到公众反映意见。

建设单位承诺,将按照环评提出的相关要求实施项目建设,确保落实各项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措施。

废气:喷干、造粒粉尘经旋风除尘+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楼顶一根高度约22m、内径约0.8m的排气筒高空排放;污水站加盖密闭,臭气经收集后经生物滤池除臭后,通过一根15m高、内径0.5m的排气筒排放;投料、灌装采用负压系统,粉尘在料仓内沉降,未沉降部分通过无组织形式逸散;成品检测废气产生量较少,车间内无组织排放。

废水:提取冷凝废水、设备清洗水、地面拖洗废水、实验室废水、生物滤池废水经收集后进入厂区内污水处理站,采用“絮凝气浮+生化处理”工艺处理;UHT蒸汽冷凝水、冷却系统排污水、纯水制备浓水收集后可直接纳管排放;生活污水依托厂区内化粪池处理后纳入市政污水管网,经钱江水处理厂统一处理达标后外排。

固废:一般废包装材料外售综合利用;化学试剂废包装材料、废润滑油、废润滑油桶、废活性炭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提取废渣、废滤膜、废滤料和废RO膜、废水处理污泥由专门的物资回收单位回收;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噪声:加强设备的日常维护,确保设备运转正常,减少非正常运转噪声产生。

萧山区政务服务中心生态环境窗口  联系电话:89615128  传真:89615129

地址:萧山区市心中路1069号(科技创新中心B楼)四楼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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