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H009/2025-00311 成文日期 2025-01-13
发布机构 区司法局 主题分类 公安、安全、司法/司法
文号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杭州市萧山区司法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5-01-13 17:03 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区司法局

杭州市萧山区司法局(区行政复议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规定编制本报告。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及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项内容组成。本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4年1月1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

及时更新信息内容。因单位产生人事变动,机构负责人、分管领导等信息及时按实际情况调整。同时,及时修改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政务服务办事指南,确保信息准确,对接畅通。规范发布部门信息,通过萧山区政府门户网站,规范发布政策文件等司法行政重点领域信息,2024年主动公开信息38条;通过“萧山司法”微信公众号发布工作动态等信息232条。

(二)依申请公开

2024年,我局共收到信息公开申请5件,内容涉及行政执法、领导信息、人事管理、后勤管理等相关业务。从申请方式看,通过信函申请3件,网络申请2件,均在规定时间内办理、答复。2024年,我局无因政府信息公开引起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

聚焦法定主动公开内容,持续优化政府信息公开栏目,规范有序发布展示各类信息。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前全面审查和发布后动态清理工作机制,切实保护国家秘密、工作秘密和敏感信息,并严格落实舆情风险评估机制,全年未出现因信息发布不当引发的重大舆情。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持续发挥政府网站权威渠道,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各类平台主体责任建设,利用区政府网站部门专栏、公共法律服务窗口等载体,及时向社会广泛公开办事指南,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同时佐以“萧山法治”微信公众号推送群众关心的普法活动、部门动态、以案释法等信息。

(五)监督保障

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对需要向社会征集意见的,及时通过萧山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示,主动听取社会公众意见建议。组织开展局系统政务公开业务培训与交流,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质量。2024年未发生因信息公开不到位需要进行责任追究的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1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5

0

0

0

0

0

5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

0

0

0

0

0

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1

0

0

0

0

0

1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3

0

0

0

0

0

3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5

0

0

0

0

0

5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问题

一是所公开信息和社会公众需求不匹配的现象仍然存在,政务公开的广度、深度还不够。

二是政府信息公开的主动性、及时性、全面性有待提高,政策解读发布质量和形式需要进一步提升。

三是社会公众对司法行政工作了解的渠道还不够多,载体建设需要不断完善,方式方法需要不断创新。

(二)改进措施

继续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不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质量与效果。

结合司法行政工作实际,进一步完善公开内容,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化、标准化水平。

积极做好政策解读回应工作,提升政策解读及回应的可读性、关注度,扩大政府信息公开的覆盖面和影响力。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我单位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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