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H010/2025-00310 | 成文日期 | 2025-01-13 |
发布机构 | 区财政局 | 主题分类 | 财政 |
有效性 | 有效 | 解读文件 | 政策原文 |
一、起草背景
为贯彻落实《浙江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实施方案(2021-2025年)》《浙江省“扩中”“提低”行动方案》《浙江省财政厅构建家庭型财税政策体系攻坚行动方案》(浙财党〔2022〕55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印发财金助力扩中家庭项目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浙财金〔2023〕14号)和《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财金助力扩中家庭项目扩面推广的通知》(浙财金〔2024〕22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我局研究制定了《萧山区扩中家庭贷款贴息补助实施办法(试行)》。
二、制定依据
1.《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印发财金助力扩中家庭项目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浙财金〔2023〕14号)
2.《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财金助力扩中家庭项目试点全省扩面的通知》(浙财函〔2024〕104号)。
三、主要内容和政策举措
《萧山区扩中家庭贷款贴息补助实施办法(试行)》充分考虑上级文件精神等因素,明确了本办法的工作重点,一是贴息对象:低保边缘户到家庭年可支配收入10万元区间的家庭(不含低保低边特困家庭)。二是贴息条件:通过农商银行获得“共富”系列贷款支持,且已纳入扩中家庭名单库(以贷款合同起始时间为准)的家庭,农商银行可在扩中家庭利息结算时对贴息金额直接给予减免。三是对象生成:省财政厅牵头初步建立扩中家庭名单库,并由浙江农商银行系统尽调校准。四是贴息标准:政府给予符合条件的家庭“共富”系列贷款不超过1.8%的贴息补助(其中省级承担60%,区级承担40%),引导农商银行给予不低于1.8%的配套让利。五是申报流程:农商银行委托第三方机构按年开展扩中家庭贷款贴息专项审计,经审计后由农商银行将扩中家庭贷款贴息申请汇总表、专项审计报告及贴息资金补助申请报告报区府办、区财政局,两家单位联合审核。经区府办、区财政局审核确认后,根据上级要求报送申报资料到省级部门。六是资金拨付方式:区级财政负担的部分由区财政局安排资金。省级财政负担的部分由省财政厅安排拨付。
四、适用对象、适用范围、实施时间
适用对象为低保边缘户到家庭年可支配收入10万元区间的家庭(不含低保低边特困家庭)。
适用范围为纳入共富专项贷款授信,并根据其实际需求进行用信,发放的新增贷款。
实施时间为2025年2月13日起施行,2024年9月1日至正式施行之日前参照执行。
五、注意事项
农商银行要严格按照规定进行贷款发放及贷款贴息申报,落实专人对上报清单进行初核,严禁超范围恶意申报及作假,一经发现取消申报资格。
六、关键词解释
扩中家庭:是指低保边缘户到家庭年可支配收入10万元区间的家庭(不含低保低边特困家庭)。在省级大数据碰撞形成当地存量初筛名单的基础上,通过逐户走访调查核实。
七、解读机关:
解读机关:萧山区财政局
解读人:萧山区财政局企业科科长 孔利军
咨询电话:0571-827525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