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H011/2024-81308 成文日期 2024-09-05
发布机构 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主题分类 劳动、人事、监察/劳动就业

【转】新法速递丨《浙江省就业促进条例》问答(一)

发布日期:2024-09-05 10:31 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区人力社保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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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31日,浙江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第二次全体会议表决通过《浙江省就业促进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并于7月1日起施行。该《条例》共十章七十四条,从政策支持、创业扶持、就业服务、职业能力建设、重点群体就业、就业援助、就业权益保护、法律责任等方面进行了规定。为进一步推动《条例》贯彻实施,即日起,“浙江人社”微信公众号开设问答专栏,一起来了解。

问:浙江省促进就业的基本原则和方针是什么?

就业是最基本的民生,促进就业工作应当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本省实施就业优先战略,坚持劳动者自主就业、市场调节就业、政府促进就业和鼓励创业的方针,强化公平就业政策,推进创业带动就业,保障重点群体就业,健全就业公共服务体系,促进就业质的有效提升和量的合理增长。

问:各级政府和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促进就业的主要职责有哪些?如何对促进就业工作实施考核评价?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促进就业工作的领导,建立健全促进就业工作协调机制,将促进就业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纲要,制定实施促进就业中长期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并将所需经费列入财政预算。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按照规定职责,落实促进就业相关政策措施,做好劳动力就业状况和用人单位用工情况调查、就业政策宣传、就业创业培训、就业服务、就业援助等工作。村(居)民委员会应当协助各级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做好促进就业的相关工作。

各级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应当建立促进就业工作目标责任制,合理设定促进就业工作目标任务,将促进就业工作纳入政府绩效考核评价体系,对所属部门和下一级人民政府促进就业工作成效实施考核评价。

问:哪些政府部门负责促进就业工作?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负责组织、指导、协调本行政区域内的促进就业工作,研究制定就业发展规划和就业促进政策,督促落实促进就业工作目标任务,完善就业公共服务体系,健全职业培训和就业援助制度。发展改革、财政、教育、民政、退役军人事务等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共同做好促进就业工作。

问:群团组织和社会组织在促进就业中发挥什么作用?

工会、共产主义青年团、妇女联合会、残疾人联合会、工商业联合会等群团组织,协助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开展促进就业工作,引导劳动者就业创业,依法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

行业协会、商会等社会组织可以向各级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反映本行业在招聘用工、职业培训、稳定岗位等方面的需求和信息,并根据需要为用人单位提供有关就业服务。

问:《条例》对坚持就业优先的总体要求是什么?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在制定产业、投资、财政、金融、教育、户籍、人才、住房、区域发展等具体政策时,应当落实就业优先原则和要求,实现与就业政策协调联动;对就业可能造成重大影响的决策事项,决策前应当进行就业影响评估。

问:《条例》关于各类政策支持就业的具体规定是什么?

产业政策方面,推动传统制造业改造提升,支持经营主体创造技术型、技能型就业岗位;培育生产性和生活性服务业新业态,推动全产业链发展;实施数字经济创新发展战略,推进数字产业化、产业数字化;引导互联网平台经营者为中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在平台内开展经营活动提供便利和支持。

市场主体政策方面,建立健全培育中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发展的工作体系,分类制定扶持、帮扶政策,将稳定和增加就业岗位情况作为给予奖励、补贴的重要因素。

财政政策方面,合理安排就业专项资金,落实岗位补贴、社会保险补贴、职业培训补贴、创业补贴等扶持政策。加强资金监管,保障资金安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开展绩效评价。同时,规定了失业保险基金按照国家和省规定用于促进就业工作。

税费政策方面,对符合条件的用人单位和劳动者按照规定缓征、减征、免征相关税费,并依法给予其他税费优惠。

金融政策方面,引导金融机构加大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投放,创新普惠金融产品。鼓励金融机构和地方金融组织为民营企业、中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提供融资便利。

教育政策方面,定期组织开展普通高等学校、职业学校毕业生就业状况评估,制定差异化生均经费拨款制度,引导学校根据社会和市场需求状况设置或者调整专业和课程。

人才政策方面,完善户籍、住房、子女入学、档案以及其他安居政策,吸引各类人才在本地区就业创业,支持用人单位引进和储备高层次、高技能人才。

区域发展政策方面,省级制定就业扶持政策,应当向山区海岛县适当倾斜;鼓励和引导高校毕业生到山区海岛县就业;山区海岛县应当发展高质量来料加工等劳动密集型产业和当地特色产业,落实优惠政策,推动本地区劳动力就近就业。建立长三角一体化就业创业服务协作机制,加强相关工作联系和信息共享。健全跨省域劳务合作机制,鼓励支持本省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在外省设立分支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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