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8月萧山区食品安全监督抽样检测情况通报

发布日期:2024-09-04 16:19 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区知识产权局、区市场监管行政执法队)

2024年8月全区食品安全监管主要职能部门从生产、流通、餐饮等环节共抽取样品832批次进行定量检测,具体抽样检测情况如下:

一、样品分类及合格率情况

全区各职能部门抽检样品共21个类别832批次,合格780批次,不合格52批次,总合格率93.75%。样品分类及合格率详见下表:

样品类别

抽检批次

不合格批次

合格率

食用农产品-畜禽肉及副产品

55

0

100.00%

食用农产品-蔬菜

128

14

89.06%

食用农产品-水产品

179

21

88.27%

食用农产品-水果类

65

6

90.77%

食用农产品-鲜蛋

63

4

93.65%

食用农产品-生干坚果与籽类

2

0

100.00%

茶叶及相关制品

10

0

100.00%

糕点

24

0

100.00%

饮料

29

0

100.00%

酒类

16

0

100.00%

蔬菜制品

16

1

93.75%

冷冻饮品

4

0

100.00%

调味品

22

0

100.00%

粮食加工品

34

0

100.00%

糖果制品

1

0

100.00%

速冻食品

10

0

100.00%

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

3

0

100.00%

水果制品

10

0

100.00%

饼干

4

0

100.00%

豆制品

10

0

100.00%

蜂产品

3

0

100.00%

餐饮食品

107

5

95.33%

肉制品

13

1

92.31%

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

17

0

100.00%

淀粉及淀粉制品

3

0

100.00%

乳制品

3

0

100.00%

合计

832

52

93.75%

二、检测检验机构

浙江省检验检疫科学技术研究院、浙江方圆检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浙江公正检验中心有限公司、绿城农科检测技术有限公司、杭州海润泰合检测技术有限公司、杭州市萧山区质量计量监测中心、浙江华才检测技术有限公司等。

三、分析及评价

1、2024年8月抽样的茶叶及相关制品、糕点、饮料、酒类、冷冻饮品、调味品、粮食加工品、糖果制品、速冻食品、水果制品、饼干、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等共17大类食品经检验全部合格,总体情况良好。

四、农兽药残留超标

1、食用农产品水产品类中的鳊鱼检出8批次恩诺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黑鱼检出1批次五氯酚酸钠(以五氯酚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鲫鱼检出1批次恩诺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鲈鱼检出2批次恩诺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2、食用农产品水果类中的杨梅检出1批次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荔枝检出1批次苯醚甲环唑、氯氟氰菊酯和高效氯氟氰菊酯、除虫脲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3、食用农产品蔬菜类中的生姜检出9批次噻虫胺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1批次镉(以 Cd 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山药检出1批次咪鲜胺和咪鲜胺锰盐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辣椒检出1批次毒死蜱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豇豆检出1批次灭蝇胺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4、食用农产品鲜蛋类中鸡蛋2批次检出多西环素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1批次恩诺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1批次甲氧苄啶、地克珠利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五、关于部分不合格项目的说明

1、脱氢乙酸作为食品添加剂,广泛用作防腐剂,对霉菌具有较强的抑制作用。《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2014)中规定,脱氢乙酸及其钠盐在新鲜水果中不得使用。长期大量食用脱氢乙酸及其钠盐超标产品,可能对人体健康产生一定影响。

2、噻虫胺(clothianidin),烟碱类杀虫剂,具有触杀、胃毒作用,具有根内吸活性和层间传导性。土壤处理、叶面喷施和种子处理,防治水稻、玉米、油菜、果树和蔬菜、柑橘的刺吸式和咀嚼式害虫,如飞虱、椿象、蚜虫和烟粉虱。食用食品一般不会导致噻虫胺的急性中毒,但长期食用噻虫胺超标的食品,对人体健康也有一定影响。

3、恩诺沙星 (enrofloxacin)属第三代喹诺酮类药。是一类人工合成的广谱抗菌药,用于治疗动物的皮肤感染、呼吸道感染等,是动物专属用药。长期使用或者过度使用可能导致在人体中蓄积,进而对人体机能产生危害,还可能使 人体产生耐药性菌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