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H003/2024-81779 成文日期 2024-09-29
发布机构 区经济和信息化局 主题分类 宏观经济
文号 萧经信发〔2024〕32号 有效性

关于开展萧山区省级合成生物先导区财政专项激励资金申报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09-29 16:12 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区经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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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企业:

根据《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厅 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公布2024年未来产业(人工智能)先导区财政专项激励名单的通知》(浙经信技术〔2024〕60号)和《萧山区合成生物先导区财政专项激励资金分配办法》有关要求,现决定开展萧山区省级合成生物先导区财政专项激励资金申报工作。

一、申报对象及方式

申报对象为《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厅 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公布2024年未来产业(人工智能)先导区财政专项激励名单的通知》(浙经信技术〔2024〕60号)中符合任务包要求的项目,包括创新载体或公共服务平台类项目4个和技术成果转化及产业化类项目2个。按照项目截至2024年6月研发及设备总投资额占比进行分配,每个项目总投资额认定额度最高不超过全部项目预拨付认定总额度的30%。

二、申报要求

1.申报企业需在萧山区内工商、税务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财务管理制度健全。

2.研发项目需设置明细科目,单独设账进行核算。

3.申报企业为亩产效益综合评价非C、D类企业。

4.项目申报单位必须为项目的具体组织实施单位,且申报的项目未获得省级相关财政资助。

5.申报材料要求真实可靠,不弄虚作假。

三、申报资料

申请专项激励资金的项目单位应提供下列材料:

1.专项激励资金申请表(附件2);

2.申报单位营业执照;

3.企业获财政资助(含补助、贴息、奖励等)情况说明表(附件3);

5.项目研发投入财务清单(附件4)、项目设备投资财务清单(附件5),设备投资提供设备购买合同和发票复印件。

6.企业承诺书(附件6)。

四、项目申报程序

1.申报时间

从本通知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10月10日。

2.申报依据和要求

纸质材料要求胶装,A4幅面,双面打印装订成册,有封面,颜色可自选;文本内相关页面必须加盖骑缝章,相关复印件内容清晰可见。

3.申报方式

(1)纸质材料经各镇街场平台初审盖章确认后,通过现场交付方式于2024年10月10日(星期四)17:00前(以纸质材料送达为准,逾期不再受理)一式两份报送至区经信局新兴产业科(科创中心C座1316办公室)。

(2)电子版申报材料(Word版和PDF版)发送至邮箱xshm2022@126.com。附件可从萧山区政府信息公开网站(www.xiaoshan.gov.cn)下载。

请各镇街(场)、平台及时通知附件1中符合条件的企业,组织开展好项目申报和材料初审工作。

五、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89616132(区经信局)

82753986(区财政局)

附件.docx

附件5: 项目设备投资财务清单.xlsx


 杭州市萧山区经济和信息化局

杭州市萧山区财政局

2024年9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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