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H011/2024-81713 | 成文日期 | 2024-09-27 |
发布机构 | 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主题分类 | 其他- |
文号 | 有效性 |
吴张镭委员:
您在区政协十五届三次会议上提出的提案《关于提高(建筑)工伤参保率、方便工伤理赔的建议》收悉。经我局主办,区住建局协办,现答复如下:
一、我区工伤联网结算进展
为化解当前工伤医疗、康复费用报销“手续繁琐、耗时耗力”的业务难点,解决好参保单位和工伤职工垫付医疗费用压力大、报销周期长、办事跑路多等问题,我局社保中心与相关医院密切协调,积极推进工伤医疗费联网结算工作。
于2024年4月1日起,萧山区中医院、萧山区第二人民医院、杭州明州脑康康复医院正式成为我区第一批开通工伤联网结算服务的定点医院。已依法参加工伤保险的工伤职工在工伤认定后,可以在工伤联网定点医院凭《工伤认定决定书》、身份证、市民卡(或电子社保卡)刷卡就诊(包括门诊、住院),工伤医疗费、康复费用由工伤保险基金在工伤定点医院直接网上结算,不用参保单位和工伤职工自行垫付医疗费用。
下一步,我区将实现区级医院、专科特色医院工伤联网结算全覆盖。依托省内各地工伤联网结算定点医院互认,实现全省工伤定点医院联网结算;依托部平台,实现跨省联网结算。必将有效减轻单位、工伤职工的经济压力,为提升萧山营商环境贡献人社力量。
二、我区建筑项目工伤现状及相应的解决措施
(一)萧山区建筑工伤保险收支情况分析
2020年以来,我区工伤基金收入虽有增加,但受疫情、建筑工伤等影响,整体仍是收不抵支,赤字日渐加重,保障能力受到严重威胁。从收入和支出增长的比例来看,2021年、2022年和2023年工伤保险基金收入增长率分别为61.44%、59.07%、27.44%,同期支出增长率分别为44.63%、27.00%、5.25%。虽然支缴率有所下降,但近3年赤字每年均在1亿以上。2021、2022每年赤字更是达到1.4亿多。这其中有疫情减免政策因素。更大的原因还是支出增长过快,尤其是建筑工伤严重超支。
因我区尚处于城镇化发展阶段,建筑工程较多。四年累计建筑项目工伤基金收入1.77亿元,累计发生有伤残等级的建筑工伤5572例,建筑工亡35例。2020年、2021年、2022年、2023年建筑工伤在工伤总支出中的占比分别为33.93%、42.50%、44.61%、42.51%,四年建筑项目工伤累计支出4.85亿元,赤字3.08亿元,近3年建筑项目工伤基金支缴率一直在300%左右。
造成我区工伤保险基金长期赤字情况的原因是多方面的,但主要原因是建筑工伤严重收不抵支(全省情况基本类似)。我区建筑项目工伤占全部工伤的35%左右,占总支出的40%左右。建筑工伤伤情多较重,医疗费明显高于普通工伤,伤残等级也明显高于普通工伤,一次性伤残补助金计发标准按省平工资的100%确定,且建筑工伤是以项目为单位参保的,缴费是按工程造价的0.11%征收,2024年2月起提高到0.165%,对比支出基金征收绝对数明显偏低。根据浙江省人社厅在回复嘉善县人社局的《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按项目参保工伤保险待遇支付问题的函》(浙人社函[2018]148号)允许建筑工伤先伤后保,从那时起对建筑工伤的参保时间审核事实变为无门槛、无控制。另外,工地实名制管理不规范、施工单位安全意识不够、责任意识不强也加大了建筑工伤基金风险。直接体现为近四年建筑工伤基金支缴率分别为150.77% 、292.66%、340.49%、305.99% 。综上所述,主要是政策因素导致建筑工伤基金赤字严重。
(二)我区对建筑项目工伤的解决措施
1.针对建筑工伤发生率高、先伤后保占比高(50%左右)、赔付标准高、区级无缴费比例调整权限等问题,积极向省市相关部门反映:一是建议恢复执行建筑项目工人登记备案后次日生效的政策,倒逼工地加强安全管理,提高防范意识,避免虚假工伤。网上24小时登记备案已有效解决了建筑工人流动性大的问题,按项目造价计费已体现了与用人单位按参保人数计费的差异,无限放宽建筑工人登记备案时限只会增强虚假工伤风险和施工单位责任逃避;二是建议制定更加合理的建筑工伤一次性伤残补助金赔付标准,减少建筑工伤基金支出;三是建议允许以区县为单位调整建筑工伤费率,目前操作是允许按原统筹区调整,因萧山于2018年市级统筹,没有自主调整的权限。
2.与住建部门积极协调严格落实实名制动态管理,实现全区建筑项目“实人直连”全覆盖,考勤数据实时共享。严格落实建筑项目工伤参保作为申领《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的前置条件,避免“未参保、先开工”、“只施工、不参保”等现象发生。
3.开发工伤e办理系统,实现建筑工伤48小时审核,利用现场照片手机定位,实名制考勤系统,共享120急救记录和医保结算信息、公立医院自费诊疗信息等手段避免虚假工伤。
三、关于建立完善的工伤治疗后康复体系方面
工伤后需要康复治疗的工伤人员,可到定点康复医疗机构进行康复治疗,符合规定的费用由工伤保险基金承担。
最后,衷心感谢您对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的关心。希望在今后的工作中继续得到您的支持,多给我们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通过我们的共同努力,推动我区人力社保事业再上新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