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H003/2024-80597 | 成文日期 | 2024-08-06 |
发布机构 | 区经济和信息化局 | 主题分类 | 宏观经济 |
文号 | 有效性 |
为进一步引导企业树立“亩均论英雄”的发展理念,优化资源要素配置,加快企业转型升级,根据省市“亩均论英雄”改革工作要求和《萧山区关于深化“亩均论英雄”改革促进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萧政办发〔2020〕38号)文件精神,对所有占用土地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和建筑业中的钢结构企业、占用土地的规下工业企业及建筑业企业、占用工业土地的非工业企业及非企业主体、含数据中心机房企业开展综合评价,现信息完善、数据核对和分类评价等程序完成。经研究,决定向全社会公示2023年度综合评价初评结果,公示期自发布之日起至8月12日止。因篇幅有限,萧山日报已公示评价主体分类初评结果,承租企业及子公司初评结果在“杭州市萧山区信息公开网”公示。公示期间如对数据、结果等内容有疑问和意见,可与工作组联系,联系电话:82705208,逾期不予受理。
杭州市萧山区工业用地全过程管理领导小组
深化“亩均论英雄”改革专项工作组
2024年8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