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监督管理局

我局开展药品批发企业合规提升行政约谈指导

发布日期:2024-08-30 10:17 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区知识产权局、区市场监管行政执法队)

为了进一步落实《浙江省药品批发企业行政许可规定(试行)》(以下简称“许可新规”)具体规定要求,加强药品经营企业准入管理,近期,我局组织开展了暂未符合许可新规要求的药品批发企业合规提升行政约谈指导。局党委委员、副局长章萌、药品科、8家药品批发企业负责人参加本次行政约谈指导。

首先,药品科向企业传达市局对合规提升工作最新要求和注意事项,说明了此次约谈会的对象和目的,并对许可新规再次进行了重点解读。《浙江省药品批发企业行政许可规定(试行)》第十至十六条自2024年9月1日起实施。2024年9月1日起,药品经营企业仍不符合许可新规的,不再受理其行政许可申请。

其次,8家被约谈企业相关负责人分别就公司运营情况、合规提升的进度、经营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一一进行了交流,各企业负责人纷纷表示已经知晓许可新规要求,会结合企业自身实际情况推动合规提升工作按时保质完成。

最后,局党委委员、副局长章萌进行了总结发言,提醒相关企业要牢固树立合法合规经营的理念,切勿违规经营,临近9月1日关键时间节点,企业要做好合规提升最后的冲刺,药品科做好指导和服务,发挥桥梁纽带作用,为企业合规提升提供更有力的政策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