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H017/2024-81090 成文日期 2024-08-29
发布机构 区商务局 主题分类 国内贸易(含供销)
文号 有效性

关于征集2024年萧山区家电及智能家居以旧换新参与企业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4-08-29 09:39 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区商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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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促进家电及智能家居以旧换新,经研究,我区将实施2024年度家电及智能家居以旧换新补贴政策,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参与企业,公告如下:

一、报名条件

(一) 依法在萧山区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从事家电、智能家居销售的企业。

(二) 具备较强的技术保障、资金保障和风险管控能力,具备家电、智能家居以旧换新补贴发放核销条件,能配合商务主管部门工作要求,具备与萧山区家电、智能家居以旧换新补贴活动平台对接的能力,具备完备的结算系统功能。

(三)网点布局能够满足消费者需求,具有物流配送、安装调试、保修维护、以旧换新等综合服务能力。

(四)具有防范骗补、套补等行为的能力。

(五)品牌经销商需获得品牌企业授权承诺函。

(六)依法登记设立,未被市场监管部门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七)具备较强的商户培训、监管和宣传推广等能力,具备较强的投诉处理能力,拥有专业服务团队,能及时受理解决补贴发放、使用过程中的咨询、投诉等相关问题,确保补贴发放平稳有序。

二、报名须知

报名企业入选后,须与服务机构签订合作协议,完成与服务机构的技术对接,上传政策适用的商品信息后方可正式实施。

在政策实施期间,入选企业必须为消费者开具真实有效的发票,方可享受补贴优惠。企业需按照包含政府补贴在内的实际销售价格开具全额电子发票。如提供延迟送货服务,应自购买之日起3个月内完成服务。

入选企业须严格落实风险防控要求,采取积极举措预防并制止“黄牛”等恶意套利行为。

三、报名材料

(一)申请表(附件1)。

(二)承诺书(附件2)。

(三)营业执照和银行结算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印鉴材料复印件。

(四)企业门店目录表(附件3)。

(五)2024年萧山区家电以旧换新参与企业适用商品备案表(附件4)。

(六)2021-2023年度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所得税年报主表(若企业成立未满三年,请提供自企业注册当年至今的上述三表),以上报表均需加盖税务局电子章

(七)品牌企业授权承诺函

(八)2021至今征信证明(若企业成立未满三年,请提供自企业注册日至今的征信证明)

以上材料一式三份,加盖单位公章后送至萧山区商务局(萧山区北干街道博学路618号科创中心C座1132室),全套材料扫描后同步发送至xuyizhenst@163.com。截止日期:2024年9月5日,逾期未送达不予受理。

四、名单公示

区商务局对初审符合条件的企业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内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参与企业和服务机构签订合作协议。

五、参与要求

(一) 入选企业对在活动参与过程中获取的政府相关信息、消费者信息负有保密义务。

(二)参加活动商品的报备要严谨准确。对因活动商品报备不准确造成的补贴资金损失,由参与活动企业承担并追究责任;造成消费者损失的,追究参与活动企业责任。

(三)如消费者在商品“三包”期内发生退货,则由零售商门店或销售企业从退货款中扣除相应补贴金额,支持部分退货和全额退货,参与消费券的订单退款期限最长为订单发生后3个月内。

(四)参与商户完成交易并开具发票后即可申请拨付资金,消费者购买商品后,延迟配送最长不超过3个月。

(五)参与活动企业要主动识别和防范骗补、套补等风险隐患和行为。如入选企业、消费者出现虚假交易、作弊、恶意套现等违法违规行为,或者不严格落实风险防控措施造成严重后果的,区商务局将保留已套取资金追索的权利,并取消企业参与本次活动的资格,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相应责任。

特此公告。


附件:1:2024萧山区家电及智能家居以旧换新参与企业申请表.docx

          2:参与企业承诺书.docx

          3:企业门店基础信息表.xlsx

          4:2024年萧山区家电及智能家居以旧换新活动适用商品备案表xlsx.xlsx


杭州市萧山区商务局   

2024年8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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