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H011/2024-81024 成文日期 2024-08-27
发布机构 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主题分类 其他
文号 有效性

仲裁公告——浙杭萧山劳人仲案(2024)4398号

发布日期:2024-08-27 09:32 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区人力社保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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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澜岸传媒科技有限公司:

本委依法受理的沈佳伟与你公司关于支付经济补偿金等劳动争议一案(案号:浙杭萧山劳人仲案(2024)4398号)。因无法通过邮寄等其他方式向你送达应诉通知书、仲裁告知书、申请书副本、仲裁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通知书等法律文书,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应诉通知书、仲裁告知书、申请书副本、仲裁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通知书等法律文书,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你公司提出答辩的期限为本公告送达期满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本委定于2024年10月15日上午9时15分在浙江省杭州市萧山区金城路1558号杭州市萧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第五仲裁庭开庭审理,你应准时参加庭审,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本委将依法进行缺席审理和裁决。

仲裁庭地址为:浙江省杭州市萧山区北干街道金城路1558号一楼。

特此公告。

杭州市萧山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2024年8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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