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背景依据
为助推我镇农业农村领域的高质量发展,助力共同富裕新标杆建设,根据《关于印发<杭州市萧山区乡村产业高质量发展项目和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萧农产[2023]82号)等文件精神,经镇党委、政府研究,特制定浦阳镇关于推动农业农村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
二、主要内容及政策举措
1.种粮户补贴:稻麦大户(小麦100元/亩,早稻100元/亩,晚稻50元/亩),油菜大户(油菜100元/亩),粮食大户(0.1元/公斤)
2.“菜篮子”基地补贴:100元/亩;
山林补贴:300元/亩(一次性);
3.镇级农业主体补贴:30元/亩,20%投资额补助(不超过100万元);
4.村级河道、池塘补助:10元/立方米;
排渠工程补助:50%工程总额(不超过30万元);
5.村级农业产业项目,10万元(500万以上项目),20万元(1000万以上项目),属于集体物业的,10%审核价(不超过50万元)。
三、注意事项
需申报或验收的补助奖励项目,必须事先向镇农办申报,经确认同意后方可实施,并在项目完成后于次年1月31日前上报镇农办,完成验收等程序。
四、适用对象,适用范围及实施时间
适用对象:
50亩以上种植大户,市级以上“菜篮子”基地,农事服务单位,行政村等
适用范围:
杭州市萧山区浦阳镇行政区域内
实施时间:
本政策自2024年9月1日起实施,具体内容由镇农业农村办公室负责解释。
五、关键词解读
“菜篮子”工程:是一个旨在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项目,通过加强粮食和蔬菜等基本必需品的生产,确保市场供应稳定和价格合理。
六、新旧文件差异
1.农事服务活动补贴,设置补助上限为100万元(新增)
2.龙头企业及称号等奖励删减(删减)
七、期限
本政策有效期至2025年12月31日
八、解读机关
解读机关:杭州市萧山区浦阳镇人民政府
解读人:浦阳镇人民政府党政综合办主任 陈泓彬
电话:0571-822790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