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H077/2024-81007 成文日期 2024-08-26
发布机构 浦阳镇 主题分类 政务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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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萧山区浦阳镇人民政府关于推动农业农村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的政策解读

发布日期:2024-08-26 10:56 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浦阳镇

一、背景依据

为助推我镇农业农村领域的高质量发展,助力共同富裕新标杆建设,根据《关于印发<杭州市萧山区乡村产业高质量发展项目和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萧农产[2023]82号)等文件精神,经镇党委、政府研究,特制定浦阳镇关于推动农业农村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

二、主要内容及政策举措

1.种粮户补贴:稻麦大户(小麦100元/亩,早稻100元/亩,晚稻50元/亩),油菜大户(油菜100元/亩),粮食大户(0.1元/公斤)

2.“菜篮子”基地补贴:100元/亩;

山林补贴:300元/亩(一次性);

3.镇级农业主体补贴:30元/亩,20%投资额补助(不超过100万元);

4.村级河道、池塘补助:10元/立方米;

排渠工程补助:50%工程总额(不超过30万元);

5.村级农业产业项目,10万元(500万以上项目),20万元(1000万以上项目),属于集体物业的,10%审核价(不超过50万元)。

三、注意事项

需申报或验收的补助奖励项目,必须事先向镇农办申报,经确认同意后方可实施,并在项目完成后于次年1月31日前上报镇农办,完成验收等程序。

四、适用对象,适用范围及实施时间

适用对象:

50亩以上种植大户,市级以上“菜篮子”基地,农事服务单位,行政村等

适用范围:

杭州市萧山区浦阳镇行政区域内

实施时间:

本政策自2024年9月1日起实施,具体内容由镇农业农村办公室负责解释。

五、关键词解读

“菜篮子”工程:是一个旨在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项目,通过加强粮食和蔬菜等基本必需品的生产,确保市场供应稳定和价格合理。

六、新旧文件差异

1.农事服务活动补贴,设置补助上限为100万元(新增)

2.龙头企业及称号等奖励删减(删减)

七、期限

本政策有效期至2025年12月31日

八、解读机关

解读机关:杭州市萧山区浦阳镇人民政府

解读人:浦阳镇人民政府党政综合办主任   陈泓彬

电话:0571-82279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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