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H026/2024-80877 | 成文日期 | 2024-08-19 |
发布机构 | 区应急管理局 | 主题分类 |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
为进一步优化企业营商环境,推动助企服务走深走实,区应急管理局立足实际,加强对中介服务市场的规范和监管,通过在全区范围内开展安全生产中介服务机构职业行为专项检查,严肃查处违法违规行为。
近日,在接到义桥镇有关辖区内某金属制品厂安评内容不实的情况报告后,区应急管理局立即组织办案人员前往该金属制品厂,现场进行拍照、勘察和取证,并与其委托某安全技术有限公司出具的安全现状评估报告进行逐一核实。
经查,执法人员发现该安全技术有限公司出具的安评报告中存在未对可燃性粉末开展评价、未对盐酸罐体开展评级、总平面布局与现场不一致、检测报警装置与紧急自动切断装置连锁与现状不符、天然气管道静电跨接和防静电接地措施与现状不符等情况,影响评价结论。依据应急管理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评价机构监管的指导意见》,认定该公司出具失实安全评价报告,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二条第一款及《浙江省安全生产行政处罚自由量裁适用细则(试行)》,拟对该公司萧山区域停业整顿并处罚款人民币80000元的行政处罚。
除了严厉打击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外,区应急管理局在规范中介服务市场监管上不断探索创新,制定出台《萧山区安全生产社会化服务指南(试行)》,完善三方服务机构参与安全生产工作的正负面清单,并对服务机构开展分类监管,通过每季度“工业在线”评价功能,定期在网站、公众号等平台公开评定结果,帮助指导服务对象择优选择服务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