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H024/2024-80849 成文日期 2024-08-16
发布机构 市生态环境局萧山分局 主题分类 环境监测、保护与治理
文号 有效性

杭州市生态环境局萧山分局关于对国家管网集团浙江省天然气管网有限公司杭甬线南阳段天然气管道迁改工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发布日期:2024-08-16 11:30 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市生态环境局萧山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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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8月16日,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国家管网集团浙江省天然气管网有限公司杭甬线南阳段天然气管道迁改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项目概况

公众参与情况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杭甬线南阳段天然气管道迁改工程

杭州市萧山区南阳街道

国家管网集团浙江省天然气管网有限公司

为确保安置房项目正常实施和交付,确保杭甬线管道运行安全,需尽快将杭甬线迁改至安置房项目红线外。为此国家管网集团浙江省天然气管网有限公司投资1605.41万元,在杭州市萧山区南阳街道实施杭甬线南阳段天然气管道迁改工程。项目改线自滨江大道起,沿西二线西侧,自北向南与其间隔8m并行敷设,管道全长约0.847km,管径D813,设计压力6.3MPa,采用L450M钢管。

本项目由建设单位在中国电建集团华东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网站上进行了全本公示,并将联系方式告知公众。在浙江省政务网 、工程所在南丰村的村委

会公示栏开展了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示。公示期间,未收到公众反映意见。

建设单位承诺,将按照环评提出的相关要求实施项目建设,确保落实各项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措施。

本管道工程全线采用密闭输送工艺,运营期无废气、废水、噪声、固废等产生及排放。

(1)废水

施工期生活污水主要依托当地的生活污水处理系统,经处理后纳管送污水厂处理;施工作业过程中会产生少量施工废水,经沉淀除渣后可循环使用,不外排;试压废水中主要含泥沙、机械杂质等,不含有毒有害物质,试压废水经滤布过滤后排放至南阳横河。

(2)废气

施工期粉尘防治措施:制定扬尘治理实施方案;设置施工标志牌;施工期间,在施工边界外设置不低于2.1米的硬质密闭围挡、警示牌;通过洒水压尘、覆以防尘网降低土方施工扬尘;通过密闭存储,设置围挡或堆砌围墙、采用商用混凝土、覆盖防尘布、防尘网、定期喷水压尘等措施控制建筑材料及建筑垃圾扬尘;设置洗车平台,净车出入;通过密闭车斗或用苫布遮盖、按照批准的路线和时间进行物料、渣土、垃圾的运输,控制运输车辆防尘;施工道路应硬化,辅以洒水降尘,清洁施工工地道路积尘等方式控制施工道路防尘;施工区域内裸地覆盖防尘布或防尘网、铺设礁渣、细石或其他功能相当的材料、植被绿化、洒水或喷洒抑尘剂等控制裸地扬尘;有专人负责逸散性材料、垃圾、渣土、裸地等密闭、覆盖、洒水作业以及车辆清洗作业等,并记录扬尘控制措施的实施情况;施工过程中,其他废气主要为施工机械尾气等,排放量较少,通过施工阶段使用符合要求的施工机械,并加强设备维护保养,即可降低废气排放影响。 

(3)固废

本工程弃方由建设单位综合外运处理,钻渣泥浆经穿越工程施工场地内沉降池沉降后填埋处理;施工废料可回收利用,剩余废料依托当地职能部门有偿清运;生活垃圾垃圾经收集后,依托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收运处置。

(4)噪声

制定噪声污染防治实施方案;施工单位应当按照规定制定噪声污染防治实施方案,采取有效措施,减少振动、降低噪声。建设单位应当监督施工单位落实噪声污染防治实施方案;优先使用低噪声施工工艺和设备,降低声源源强;施工物料运输在途径居民集中区时,应减速慢行,禁止鸣笛;加强施工期噪声监测,发现施工噪声超标并对附近居民点产生影响应及时采取有效的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因特殊需要必须连续施工作业的,应当取得地方主管部门的证明,并在施工现场显著位置公示或者以其他方式公告附近居民。

(5)生态保护措施

控制施工作业带宽度,尽量减少占地;管沟开挖表土保护;合理规划运输路线,减少施工便道临时占地;优化施工方式,施工结束后及时对土地进行平整、恢复;做好水土保持工作。

(6)环境风险防范措施

严格控制输送天然气的气质,定期清管,减轻管道内腐蚀;定期进行管道壁厚的测量,对严重减薄的管段,及时维修更换,避免爆管事故的发生;每半年检查管道安全保护系统,使管道在超压时能够得到安全处理,使危害影响范围减小到最低程度;在公路、河流穿越点的标志;加大巡线频率,提高巡线的有效性;定期检查管道施工带,查看地表情况,并关注在此地带的人员活动情况,发现对管道安全有影响的行为,应及时制止、采取相应措施并向上级报告;在运行期,建设单位应加强与当地相关规划管理的沟通,协助规划部门做好管道、场站周边的规划;对杭甬线南阳段天然气管道工程应急预案进行修编,并重新备案。

萧山区政务服务中心生态环境窗口 联系电话:82899252   传  真:82899250

地址:萧山区市心中路1069号(科技创新中心B楼)四楼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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