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H042/2024-80708 | 成文日期 | 2024-08-12 |
发布机构 | 区审管办 | 主题分类 | 其他 |
根据《杭州市行政规范性文件后评估办法》,杭州市萧山区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办公室委托浙江萧剑律师事务所对《关于印发杭州市萧山区限额以下公共资源交易操作规程的通知》(萧审管[2023]11号)、《杭州市萧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杭州市萧山区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法的通知》(萧政办发[2021]2号)、《杭州市萧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杭州市萧山区政府投资项目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萧政办发[2021]3号)、《杭州市萧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投资项目建设施工合同管理工作的通知》(萧政办发[2020]55号)、《杭州市萧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萧山区规范与创新招投标试点工作的通知》(萧政办发[2018]102号)、《杭州市萧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杭州市萧山区招商引资项目和重点投资项目代办服务暂行办法的通知》(萧政办发[2015]68号)开展规范性文件后评估工作。
为及时了解和掌握规范性文件执行情况和实施效果,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如有意见建议,请于2024年8月19日前通过电子邮件或信函形式反馈(来信请注明“规范性文件后评估”征求意见字样)。
意见建议反馈地址:
收件地址:杭州市萧山区金城路540号心意广场3号楼1302室
电子邮箱:785727542@qq.com
联系人:冯俏琳
联系电话:0571-82899022
附件:1、萧审管[2023]11号.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