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H013/2024-79855 成文日期 2024-07-09
发布机构 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含住房)
文号 有效性

杭州市萧山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区政协十五届三次会议第299号提案的答复

发布日期:2024-07-09 16:43 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区住建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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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凯委员:

您在区政协十五届三次会议提出的《关于历史文保建筑活化利用的建议》收悉。经我局主办,规资萧山分局、区文旅局(文物局)、区农业农村局协办,现答复如下:

您的建议不仅关注到了历史文保建筑的保护问题,更提出了如何将这些宝贵资源活化利用,使其成为推动城市文化发展的重要力量。我们对您的高度责任感和深厚情怀表示衷心的敬意和感谢。

一、关于政策空间

您的建议非常中肯。为了鼓励社会力量的广泛参与,我们需要创造一个更为宽容的政策环境,明确参与文物保护的规范和要求,减少不必要的行政障碍。同时,通过搭建更广阔的传播平台,我们可以提高公众对文保建筑和历史建筑保护工作的认知度和参与度。资金和人才的支持也是关键,可以通过设立专项基金、提供税收优惠等方式,吸引更多资源投入到这一领域。此外,文物、住建、规划等部门的联合考评机制能够确保文保建筑和历史建筑的合理利用,并避免潜在的损害风险。住建部门将积极配合文物部门,为社会力量参与文物保护提供更为宽松的政策空间,鼓励和支持企业、个人等社会力量参与文保建筑和历史建筑的修缮、利用和管理。在资金方面,住建部门将积极争取各级财政支持,同时探索多元化的资金筹措渠道,如设立文物保护基金、引入社会资本等。在人才方面,将加强历史建筑保护专业人才的培养和引进,提高文物保护工作的专业水平。在历史建筑内可以开设博物馆、陈列馆等公共文化场所,也可以开办民宿、客栈、茶社等旅游休闲服务场所,政策有一定空间,但对经营场所类型上有所限制。

二、关于活化利用

您提出的从“用起来”到“活起来”再到“火起来”的跨越,是对历史文保建筑活化利用工作目标的精准概括。我们需要通过拓展物理空间和制度空间,以及丰富活化利用形式,来激发这些老建筑的潜力和活力。同时,弱化对参与主体的限制,拓宽资金来源渠道,可以让更多有意愿和能力的人或组织参与到这项工作中来。从“闭门保文物”到“开门用文物”的转变,不仅能让文保建筑和历史建筑重新焕发生机,还能促进文化、旅游等相关产业的发展,实现文物保护与经济社会发展的双赢。萧山城区内两处历史建筑农资公司仓库建筑群和棉麻公司仓库建筑群,已打造成为集历史、文化、艺术于一体的开放式文创中心,老仓库焕发新活力。活化利用过程中,保留了历史建筑红砖灰瓦的价值要素,同时注入文化创意元素,为萧山区增添了二处感受艺术、体验时尚的场所。这两处建筑群的成功变身,为萧山区历史建筑活化利用提供了思路和指导。

三、关于完善政策规范与扫清制度障碍

我们需要通过完善政策规范,明确文物建筑活化利用的具体要求和标准,为运营方提供明确的指导和支持。同时,扫清制度障碍也是关键,包括变更修缮后文物建筑的土地性质、建立健全发展规划常态化对接机制、出台适应活化利用需求的消防标准等。这些措施能够确保文物建筑在活化利用过程中得到妥善保护和管理,同时也为运营方提供了更加便利和灵活的操作空间。此外,设立文物修缮善后资金等措施也能够为项目的顺利实施提供有力保障。历史建筑修缮是一项专业化的工程,必须遵循“不改变历史建筑原貌”等原则。而提前推进活化利用计划并鼓励参与修缮的设想仍有待商讨。我局建议提前规划后续活化利用方案,进行活化利用方案设计,例如内部展示布局等,但仍需文物部门审批或备案。

最后,再次感谢您对我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的支持和理解。希望您一如既往地关注我们的工作并提出宝贵意见!

杭州市萧山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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