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H013/2024-79852 | 成文日期 | 2024-07-09 |
发布机构 | 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主题分类 | 城乡建设(含住房) |
文号 | 有效性 |
高艳等委员:
你们在区政协十五届三次会议提出的《关于加强建筑行业挂靠和借用资质乱象处理措施的建议》收悉。经我局主办,区审管办协办,现答复如下:
首先,感谢您对我区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工作的关心,您所提的建议非常中肯、具有建设性。当前建筑行业确实存在部分项目采用挂靠和借用资质进行投标的现象,也存在查处难、取证难、监管难的问题。针对您提出的问题及建议,我们将进一步开展下列工作:
一、建立健全招投标配套制度。一是目前省建设厅和市建委已制定统一的信用评分标准和信用评价体系,招投标时已将投标人“信用评价”纳入项目评分,用以约束投标人挂靠和借用资质行为。二是将投标“企业资质动态核查”结果作为资格审查条件,确保投标单位企业资质真实可靠。三是根据全市统一的招标文件模板,要求投标单位提供项目主要管理人员、授权代表的劳动合同和社保证明。四是减负与严管相结合,根据上级主管部门文件要求,全面推行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以保函形式代替,购买保函的单位须与投标人相一致。
二、充分运用信用共享结果。已将一是被列入严重失信企业名单;二是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信用中国”网站为准);三是近三年有行贿犯罪行为的;四是被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的,且在有效期内的(以“信用杭州”网站为准);五是资质动态核查处于“不合格”状态等上述五种情形纳入定标前核查,一经发现取消中标资格。同时,区住建局已与审管办联动,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不按招标文件要求参加答辩的,按规定实施信用扣分,纳入信用评价。
三、转变招投标交易方式。区住建局会同区审管办已初步拟定《杭州市萧山区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评定分离”操作指导规则(试行)》文件,下一步公开招标项目将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技术通过制的综合评估法、技术打分制的综合评估法等办法,避免通过随机方式确定施工单位。同时,进一步优化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评定分离”模式,以不排序的方式向招标人推荐中标候选人,并鼓励招标人通过现场面试等方式确定中标单位,有效避免挂靠或借用资质投标的现象。
最后,再次感谢您对我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的支持和理解。希望您一如既往地关注我们的工作并提出宝贵意见!
杭州市萧山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