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H013/2024-79812 成文日期 2024-07-09
发布机构 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含住房)
文号 有效性

杭州市萧山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区十七届人大三次会议第200号建议的答复

发布日期:2024-07-09 15:09 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区住建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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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萍代表:

您在区十七届人大三次会议提出的《关于加快公租房配租,助力“浙里安居”萧山样板创建的建议》收悉。经我局主办,区发改局、区财政局、区民政局、规资萧山分局、区环投集团协办,现答复如下:

首先,感谢您对我区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工作的关心,您所提的建议非常中肯、具有建设性。近年来,我区坚决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决策部署,聚焦“住有所居”目标,通过货币补贴、实物保障的方式,为符合条件的城镇中等偏下及以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新就业无房职工和在城镇稳定就业的外来务工人员提供租金补贴与实物房源,不断提升公租房保障水平,更好地满足低收入群体、青年人、新市民的多元化住房需求。

一、目前工作开展情况

1.加快推进公租房实物配租进度。截至目前,我区已有公租房实物房源配租户数747户,其中城镇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700户;创业人员(外来务工人员):19户;城市低收入家庭(原廉租房):28户。根据《关于进一步完善萧山区公共租赁住房租金标准》(萧发改〔2024〕24号)、《杭州市萧山区公共租赁住房租赁管理实施细则》(萧政办发〔2014〕225号)等文件精神,目前我区已启动2024年第一期公共租赁住房实物配租工作,此次配租房源数量涉及7个小区,666套房源。

2.优化公租房准入条件。2024年,我区根据《杭州市萧山区公共租赁住房租赁管理实施细则》(萧政办发〔2014〕225号)《杭州市萧山区城镇廉租住房保障管理实施细则》(萧政办发〔2008〕158号)等文件规定,发布《关于调整萧山区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家庭收入准入标准的通告》,将申请家庭(城市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新就业大学毕业生和创业人员)上年度人均可支配收入标准从低于73116元调整至低于78289元。廉租住房保障家庭上一年度人均年收入从33060元以下调整至37770元以下。通过提高上年度人均可支配收入,进一步优化萧山区公租房保障资格申请准入门槛。

3.持续加大巡查检查力度。今年以来,我局联合街道、社区、安居集团对公租房实物房源在保家庭,通过联合检查、常态化巡查等多种形式开展系统化摸排,对公租房违规行为开展集中劝导行动。同时,对小区周边房屋中介开展整治,取缔不规范中介机构。此外,依托小区宣传栏、政策问答等多形式宣贯公租房政策,组织综合行政执法队,与社区做好日常宣传劝导及政策解读,累计发放宣传材料4000余份。

二、下一步计划

1.持续优化准入条件,加快房源配租进度。2024年,我区拟推出多批公租房实物房源,涵盖多个镇街区域,提供多种户型供申请人选择。同时,进一步提质扩面,以全区新市民新青年需求为导向,探索建立青年教师、青年医生、产业工人等群体专项保障机制,拓宽准入门槛,推动公租房在保基本的基础上,建立更多元化的保障模式,确保我区公租房实物配租工作有序推进。

2.加强政策宣传力度,实现“应保尽保”。进一步健全公租房政策宣传推介机制,提高群众对政策的知晓率。依托镇街、社区等多维度宣传渠道,通过公众号、宣传册等多形式举措,推动政策普及广覆盖。同时,进一步推动政策走深走实,提升政策普及知晓率的同时,群众更懂政策,引导符合保障条件家庭纳入保障体系,让公租房保障政策走进街头巷尾和群众身边,实现对住房困难家庭“应保尽保”。

3.强化管理责任,进一步理顺公租房运营管理机制。细化运营管理操作规程,规范健全公租房运营管理制度,确保房源合法善用,维护公租房的良好使用生态。依托信息化系统平台,加快推进公租房数字化运营管理,便捷高效地实现公租房的运营管理。加快完善运营管理体制机制,切实解决产权主体分散、管理力量不足、管理水平不高等问题,进一步提高公租房租后管理水平,提升群众的幸福感和满意度。

最后,再次感谢您对我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的支持和理解。希望您一如既往地关注我们的工作并提出宝贵意见!

杭州市萧山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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