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H013/2024-79761 成文日期 2024-07-08
发布机构 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含住房)
文号 有效性

杭州市萧山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区十七届人大三次会议第76号建议的答复

发布日期:2024-07-08 17:19 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区住建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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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海霞代表:

您在区十七届人大三次会议上提出《关于推进安置房小区社区治理》的建议已收悉。经我局主办,现答复如下:

首先感谢您对物业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指导。

一、开展情况

(一)创新建设模式,提升居住品质

为提升安置房项目建设品质,近年来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文件,统一并提高了全区安置房建设标准,建立起安置房项目审批“绿色通道”,创新出房企全过程代建和EPC总承包等建设模式,有效缩短建设周期,增强品质管控能力。近年来,我区安置房小区的立面造型、公共空间、绿化景观等方面特色鲜明,新建项目的建设品质达到中等偏上的商品房水平,竣工交付了一批“居住舒适、配套完善、生活便利、环境优美”的安置小区,获得了社会各层的良好反响。截止2023年底,全区累计交付88个安置房约10.6万套。2021-2022年荣获杭州市建设工程西湖杯奖(优质工程)的安置房项目数达到了8个,2023年度共有4个安置小区成功入选杭州市“最美安置房”,获评项目数量(4个)与拱墅区并列全市县(市、区)第一。

(二)依法建章立制,完善管理体制

1.文件制定

为全面推进安置小区城市化建设,积极破解物业费收取等难题,区住建局于2020年4月开始起草《杭州市萧山区安置小区物业管理实施意见 (试行) 》。根据区级规范性文件制定的流程要求,最终于2024年5月1日起全面实施《杭州市萧山区安置小区物业管理实施意见(试行)》(以下简称《实施意见》)。《实施意见》针对萧山区范围内的国有土地征迁安置房和集体土地征迁安置房等非商品房开发项目的住宅小区存在的问题,从多方面进行了规范和明确:一是落实各方责任;二是确定安置小区管理机构;三是规范物业服务管理;四是规定了物业服务费收缴办法;五是明确了安置小区经费和配套设施管理。

2.工作开展  

《实施意见》出台以来,我局积极联系镇街开展萧山区安置小区物业管理试点工作。目前新塘街道王有史星际公寓在开发商代缴物业费满2年后,在社区以及党员干部的带头下,结合村集体经济已实现居民自行缴纳物业费的管理模式,后续可作为其他街道推进安置小区物业管理参照案例。另外,新街街道已出台《杭州市萧山区新街街道安置小区物业管理实施细则(试行)》,并明确新东名苑、新丽名苑作为试点小区,相关工作正有序推行中。

二、下一步工作计划      

督促各镇街建立领导小组,加强对辖区内的安置小区的物业管理情况进行调查摸底,强化问题梳理,做好新政的贯彻落实、纠纷处理,根据出台的《实施意见》有序推进这项工作。

1.广泛宣传

发动镇街、社区、业委会等广泛开展宣传安置小区管理的各项政策法规,引导安置居民转变固有观念,倡导“谁受益、谁付费”的理念,逐步养成付费购买物业服务的理念和习惯,并开展安置小区争先创优活动,及时总结推广安置小区物业管理的先进典型和成功经验。

2.分步实施

督促各镇街对所有安置小区基本情况、补贴收费情况、出租出售情况进行调查摸底、信息整理,根据排摸情况分步实施。除另有规定外,集体土地征迁安置小区业主交纳物业费设置两年过渡期;超过两年过渡期仍在补贴的安置小区,按照“先易后难、分步实施”的原则收交物业费,但被出售、出租的安置房应当即按相应标准收取物业费。

3.化解矛盾

对所遇到的各类投诉、质疑、信访问题,督促各镇街积极、耐心做好沟通解释工作,努力通过多种方式化解矛盾,消除可能出现的各类负效应,确保《实施意见》平稳有序推行。

4.长效管理

继续推进三方协同机制构建工作,打造区、街道、村社三级联动、多方协同的良好局面。尽快推动成立小区业委会或物管会相关工作,结合物业选续聘,引进优秀的专业性物业公司,有效提升安置小区的物业服务水平,提高居民满意度。

在今后的日常工作中,我局将加强安置小区物业管理活动的指导和监督管理工作,针对安置物业管理的难点、热点问题,进一步深入调研,寻求最优解决途径,多方共同努力把我区的安置小区物业管理工作做得更好,使萧山的居住环境变得更加优美,百姓的居住生活更加有品质。

最后,非常感谢您对萧山城市建设的关心和支持!

杭州市萧山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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