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H029/2024-80464 | 成文日期 | 2024-07-22 |
发布机构 |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主题分类 |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食品药品监管 |
为进一步规范我区药品经营秩序,夯实药品经营企业主体责任,及时发现和消除药品流通环节存在的问题,同时结合省市局药品飞行检查工作总体要求,药品监管科于2024年4月1日至6月30日期间组织开展了2024年第二季度的药品飞行检查,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本次检查开展情况
本次飞行检查时间横跨第二季度全时段,检查人员由基层所(分局)业务骨干组成,随机抽查了十五个所(分局)辖区的93家药品零售企业。此次飞行检查重点开展了药品购进渠道检查和处方药销售检查。严格检查药品经营企业是否建立并实施购进药品资质审核、验收入库管理等制度,是否依法履行重点品种追溯责任,是否存在从非法渠道进货,是否存在设置“账外账”、“库外库”等违法违规购销、储存行为。另外严查药品零售企业是否存在不凭处方销售处方药、不审核处方销售处方药、超处方范围销售处方药、先销售后补方等情况。从检查结果看其中大部分单位情况良好,但有2家单位检查时因发现较大违规情况。杭州仁益大药房因未遵守《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被给予警告的行政处罚。杭州御景大药房有限公司因自身管理不到位已注销药品营业许可证。
二、检查中发现的问题
本次飞检总体状况良好,检查结果较好的有37家;比较差的有12家,具体为杭州御景大药房有限公司、杭州仁益大药房、杭州萧山雨桐药房有限公司、杭州清舒堂大药房、杭州萧山螺山药店、杭州赵氏药店、杭州恒德大药房、杭州汇兴药房有限公司、杭州萧山养元堂药店盛乐分店、杭州家和大药房党山分店、杭州扶正堂药房有限公司、杭州海王星辰健康药房有限公司萧然南路店。
飞检发现的主要问题为:
1、未凭处方销售处方药。检查发现有3家药店存在未凭处方销售处方药情况。如杭州御景大药房有限公司、杭州萧山螺山药店、杭州海王星辰健康药房有限公司萧然南路店。
2、店容店貌欠佳。主要表现有药品储存、陈列区域存放与药品经营无关物品及经营场所不整洁不卫生。如杭州御景大药房有限公司、杭州煜康药房有限公司、杭州瞿氏药店有限公司、杭州蕴宁大药房有限公司、杭州恒德大药房。
3、药品陈列不规范。检查发现药店药品未按分区摆放、外用药与口服药混放、处方药开架销售等情况。如杭州萧山仁心药店、杭州煜康药房有限公司、杭州萧山养元堂药店盛乐分店、杭州爱心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北干二店、杭州家家健康药房连锁有限公司博学路分店。
4、部分药品未按储存要求阴凉储存。此次飞检期间气候多变,温湿度容易超标,经营场所温度在20°C以上,但部分药店仍未启用阴凉区或阴凉柜,频繁出现药品未按储存要求阴凉储存的情况。如杭州幸民大药房有限公司、杭州以诚大药房有限公司、杭州正德堂大药房有限公司东方路店、杭州顺和新峡药房有限公司、杭州萧山雨桐药房有限公司、杭州山南大药房、杭州萧山螺山药店、杭州赵氏药店、杭州保民堂药房连锁有限公司浙东村店、杭州福瑞药店、杭州恒德大药房、杭州铭弘大药房有限公司、杭州扶正堂药房有限公司、杭州海王星辰健康药房有限公司萧山工人路店、杭州海王星辰健康药房有限公司萧山建设二路店、杭州瑞益堂大药房有限责任公司、杭州三月大药房有限公司、杭州为善堂大药房有限公司、杭州正京元西河大药房有限公司。
5、部分药品现场不能提供进货票据。3家药店存在抽查的药品现场不能提供能证明合法购进来源的票据。如杭州君立大药房有限公司、杭州海王星辰健康药房有限公司萧然南路店、杭州仁益大药房。
6、现场无法提供温湿度监测设备检定报告。部分药店在检查期间存在无法提供在有效期内的温湿度监测设备检定报告。如杭州同乡堂药房、杭州百喜堂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华丰东路店、杭州御景大药房有限公司、杭州萧山新合作医药连锁有限公司联谊村大药房、杭州福瑞药店、杭州汇兴药房有限公司。
7、岗前培训和在岗培训不到位。部分药店对培训这块还不够重视,未制定年度培训计划并开展教育培训。如杭州御景大药房有限公司、杭州萧山雨桐药房有限公司、杭州蕴宁大药房有限公司、杭州笑康大药房有限公司、杭州萧山养元堂药店盛乐分店、杭州健楠大药房有限公司、杭州扶正堂药房有限公司、杭州康潢科技有限公司。
8、其他问题。检查中还发现个别药店从业人员未穿着工作服、供应商合法资格查验不到位、从业人员体检报告过期等情况。
对此次飞行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请各相关辖区所(分局)督促被检查单位整改到位,并提交相应的整改报告。对飞检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由辖区所(分局)依法查处。对此次飞行检查中暴露出的共性问题,在日常监督检查中要加大规范力度,引导督促企业持续规范经营,保障人民群众健康和生命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