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H008/2024-79571 成文日期 2024-07-02
发布机构 区民政局 主题分类 其他
有效性 有效 解读文件 政策原文

关于《杭州市萧山区公益创投项目管理办法》的政策解读

发布日期:2024-07-02 15:10 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区民政局

一、背景依据

为促进社会组织高质量发展,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区级公益创投项目管理,提高项目社会效益,促进我区公益事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财政部民政部关于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支持社会组织培育发展的指导意见》(财综〔2016〕54号)、《杭州市社会组织公益创投项目管理办法》(杭民发〔2020〕105号)、《关于扶持激励萧山区社会组织创新发展的实施细则》(萧民〔2020〕122号)、《萧山区关于促进社会组织高质量发展助力共同富裕示范区建设的意见》(萧民〔2022〕70号)等精神,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杭州市萧山区公益创投项目管理办法》。

二、起草说明

2023年11月,区民政局起草了《杭州市萧山区公益创投项目管理办法》。根据要求,整个起草过程严格按照流程规范。区民政局在前期广泛征求各有关部门、各镇街(平台)及社会组织意见的基础上,于2023年12月25日至2024年1月5日期间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期间未收到公众反馈意见,经法务和局政策法规科合法性审查,收到修改意见2条并采纳。按照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发流程规定,已完成公众参与(公开征求意见)、有关部门和各镇街(平台)意见征集、合法性审查、公平竞争性审查、集体讨论等流程,形成了《杭州市萧山区公益创投项目管理办法》。

三、主要内容和政策举措

《杭州市萧山区公益创投项目管理办法》由六个部分组成:基本原则,项目申报与评审,资助资金拨付、执行及使用,项目实施与评价结果的应用,项目管理与监督,其他事项。

(一)基本原则

坚持公益性原则。

坚持关注民生需求、创新社会治理、提高资金效益、促进社会组织健康发展的原则。

(二)项目申报与评审

申报评审程序:需求征集→项目优化→项目申报→资格

预审→项目评审→公示公告→投诉复核→签订协议→督导检查→绩效评价。

实施地:杭州市萧山区。

项目主要资助范围:公益事业项目、福利慈善项目、社区治理和服务项目、其他公益项目。

项目需求征集:向社会征集,时间不少于20个工作日。

同等条件下优先资助:一是已建立党组织的,二是有2名以上专职工作人员,三是项目自筹或配套资金达资助资金20%以上的,四是省、市品牌社会组织。

评审专家组成:5—7人(单数)组成,从公益创投评审专家库中随机抽取。

评审内容:服务类型、实施地域、受益对象、预算编制、配套资金、申报单位项目执行能力、相关经验、服务的质量标准和成本、项目预期社会效益等。

结果公示:区民政局复核确认后,向社会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

协议签订:公示无异议后签订项目协议。

(三)资助资金拨付、执行及使用

资金拨付:根据项目协议分期下拨,使用合规合法的票据,不得出现“以拨代支”、无票列支的现象。

执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现金管理暂行条例》、《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会计基础工作规范》。

使用原则:坚持合法性、专款专用、节俭高效的原则。

资金限额:单个项目最高限额15万元。

实施周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同一家社会组织,或关联性社会组织在同一年度中承接的区级公益创投项目累计不超过两个。

(四)项目实施与评价结果的应用

项目实施包含:项目制度管理、项目计划、项目变更、项目宣传、项目档案管理等。

项目评价单位:区民政局委托第三方绩效评估机构。

评价结果:优、良、中、差四个等级。

结果应用:结果为“差”的项目承接单位,取消下两个年度区级公益创投项目的申报资格。

(五)项目管理与监督

监督单位:民政部门、纪检监察部门。

四、适用对象、实施时间

适用对象:承接萧山区公益创投项目的社会组织。

实施时间:2024年8月2日。

五、注意事项

已有其他政府资金支持的项目,公益创投不再重复支持。

六、关键词释义

社会组织:依据社会组织登记管理法律法规登记的社会团体、基金会和社会服务机构。

公益创投项目:由区民政局组织的,区级财政资金或社会慈善资金资助的,并由社会组织自愿承接和实施的,符合资金用途的各类公益性项目。

七、新旧政策差异

1.原《杭州市萧山区公益创投实施细则(试行)》为非行政规范性文件,现文件为行政规范性文件。

2.原《杭州市萧山区公益创投实施细则(试行)》分为总则、项目要求与范围、项目征集与评选、资助资金拨付、项目监督、项目评估及附则七部分,现文件分为基本原则、项目申报与评审、资助资金拨付、执行及使用、项目实施与评价结果的应用、项目管理与监督以及其他事项六部分。

3.现文件较原文件在公益创投项目执行管理上更细化。

八、解读机关

解读机关:杭州市萧山区民政局

解读人:社会组织管理科科长 章蕾

联系电话:0571-896157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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