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宁围街道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意见》政策解读

发布日期:2024-06-07 14:16 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宁围街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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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制定背景,包括制定的意义、目的、依据等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萧山区高质量发展暨“百千万”工程推进大会精神,服务保障街道数字经济创新提质“一号发展工程”、营商环境优化提升“一号改革工程”、“地瓜经济”提能升级“一号开放工程”,加快构建现代化产业体系,着力打造高能级平台,有效提升全要素生产率和产业链供应链现代化水平,打造宁围经济高质量发展新高地。根据《关于完善萧山经济技术开发区、杭州空港经济区、钱江世纪城等平台体制机制的决定》(萧委[2017]11号)、《关于萧山区加快建设现代化产业体系的若干政策意见》(萧委[2023]4号)《关于加快推动萧山区总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萧发改[2023]45号)、《萧山区关于“奋力拼经济、勇夺开门红”若干政策意见》、《关于加快开发区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意见》等文件精神及政策法规。同时,结合宁围实际,特制定《宁围街道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意见》。

二、起草过程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萧山区高质量发展暨“百千万”工程推进大会精神,服务保障街道数字经济创新提质“一号发展工程”、营商环境优化提升“一号改革工程”、“地瓜经济”提能升级“一号开放工程”,加快构建现代化产业体系,着力打造高能级平台,有效提升全要素生产率和产业链供应链现代化水平,打造宁围经济高质量发展新高地。结合宁围实际,起草《关于宁围街道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意见》,并先后通过走访、座谈、征集意见等形式,广泛听取了相关部门、平台等意见建议,在政府信息公开网站上向社会公众征求意见,收到0条反馈意见。逐步形成了目前的《关于宁围街道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意见》。未发现有排除、限制竞争的内容。

三、制定出台的政策措施,包括主要内容、适用范围、标准、期限及文件中术语释义等应注意的问题

文件包括三大方面内容

1、提质增效资助:旨在帮助辖区内原有企业提能升级发展,帮助潜力企业小升规、上市、争先创优,助力区外企业数据回归,优化产业园区营商环境。对上市企业,根据上市板块不同,按级别分别给予30、200、300万资助。对规上工业企业,按照当年增加值数据比例给予最高不超过10万元的资助;对规上服务业企业,按照当年增加值数据比例给予最高不超过8万元的资助。每年对辖区内企业综合评价,综合企业营收、税收、人才等多方面贡献按级别给予1万元-10万元资助。对争创各项国家、省级、市级荣誉的企业,按照评定荣誉级别给予最高不超30万元的资助。

2、招大引强资助:旨在招引重大区外项目,如央企国企、世界500强企业等;引进培育高能级人才,如领军人才、A-F类人才等,为区域发展招才引智。对经认定的“5213”项目给予研发费资助,最高不超30万元。对引进领军团队的企业按照团队级别给予最高不超30万元资助。对引进或培养高端人才的企业按人才年薪给予企业资助,最高不超20万元。另有其他重大引进项目、人才可采取“一事一议”。

3、科技创新资助:旨在鼓励企业数智发展,促进产学研用融合,从传统制造转型为现代智造,促进规范化、系统化、科学化运营,实现高质量发展。对当年获得国高新、科学技术进步奖等荣誉的企业,给予最高不超10万元资助。对新认定的研发机构、科研工作、创业平台等给予最高不超30万元资助。对当年申报标准、专利、品牌、知识产权等企业按级别给予最高不超20万元资助。

    适用范围:适用于在宁围街道依法登记注册、依法纳税的企业、个人。
    标准:资助依据以企业报表、主动申报资助与上级文件规定、区级有关部门提供依据相结合的办法,由街道区域发展办会同财办根据考评细则逐项考评,报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审定批准后兑现。同一或同类型项目在同一年度按择高不重复的原则进行资助。所有政策都可以与国家、省、市、区各类政策同时享受。另有政策约定的企业,按照就高不重复的原则享受本政策。

期限:自2024年2月17日起执行,实施期限为三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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