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稳就业】高校毕业生就业补贴申请指南,请查收!

发布日期:2024-06-05 16:42 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区人力社保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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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补贴对象:毕业2年以内的高校毕业生

二、补贴条件:补贴对象(不含本企业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被注册地址在杭州市的1000人以下企业新招用,在同一单位依法连续缴纳社会保险费满12个月且工资收入(以个人社保缴费基数为准)低于上年度杭州市全社会在岗职工平均工资(以同期社保缴费基数的100%为准)。

三、补贴标准:每连续缴纳社会保险费12个月给予2000元的补贴,超过部分不足12个月的不予补贴。

四、补贴期限:

自符合补贴条件月份起,累计不超过3年。企业为补贴对象首次缴纳社会保险费时间早于其毕业时间的,不予享受该补贴。

在同一企业连续就业的,补贴对象身份以初次核定就业补贴时为准。

五、申请时间:

每连续缴纳社会保险费满12个月申请一次。申请时间为符合条件后的次月至次年12月底,逾期申请,不予受理。

六、申请方式:

线上:可以通过“浙江政务服务网”、浙里办APP进行线上申请,也可通过数智就业微信小程序申请:实名认证后系统主动推送可办理的事项,点击“高校毕业生就业补贴”进入高校毕业生就业补贴申领页面;

线下:萧山区各镇街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窗口进行线下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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